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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草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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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意味着生命的消散。求生,乃人类的本能所在。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二愣子甘愿领死?那王五身上的刀伤,难道真的是他所为?张三李四言里话外虽向着狄仁杰而去,然而却不难看出,他们真正的目标是二愣子。难以相信,连打猎都很难打的到的二愣子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和速度砍伤王五?如果那伤口不是二愣子所为,那么,他又有什么理由甘愿领死?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呢?

    难道?如果是那样的话,必须要先保住天二,再做计较。狄仁杰眼睛一亮,计上心来。

    没多久,担架上的王五醒来,见到四周围满了村民。也看到了两个陌生的面孔,神情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地,便向着天老道:“村长,您要给我作主啊。二愣子他要杀我。”

    天老:“王五,此事还有些疑点不曾查清。待理清问明之后,老夫定然还你一个公道。在此之前,你就配合狄大,将此事的来龙去脉,细说清楚。”

    王五脸上略过一丝不可思议之色,很快地,便道:“我知道了。”

    狄仁杰看了看王五:“那你便说说事情的经过。”

    “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我和张三李四是好朋友,所以几天前约好,今天一块儿上山打猎。早上听到敲门声,我便以为是他们来了。可是,当我打开门之后,迎接我的却是二愣子拿着砍刀气势汹汹地砍了过来。然后,我便不醒人事了,直到现在才醒过来。”

    “哦,原来是这样。王五,让你受委屈了。”狄仁杰接着道:“刚刚替你把了把脉,幸好你是本村的打猎好手,有一副好身板,再加上没有旧疾,身体硬朗。要是换成别人,这一刀下去,恐怕十有**已经当场丧命了。”

    王五闻言不由脸色苍白,有意无意地看了看张三李四,迅速收回目光,道:“是啊,我的身体从来没有得过什么病,骨头还算硬朗,有劳狄大兄弟了。”

    “好,你伤势尚未痊愈,便安心躺着休息吧,尽量少说话。”狄仁杰又道:“天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天二今早确实曾对王五行凶。不过,王五身上的重伤却并非出自天二之手。”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天老不解地道。

    狄仁杰指了指王五身上的伤口,道:“您来看,这条刀伤血痕旁,肌肉淤青带肿。说明并不是刀锋所至,而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天二行凶之时,由于心情紧张,将刀背砍向了王五时所留下的淤痕。”

    随着众人的点头,表示理解。狄仁杰继续道:“那么,答案只有一个。事发当时,随着天二的出手,王五在心情极度恐慌之下导致昏迷。而就在他昏迷的那个时间里,有人用刀锋直接在原来的淤痕之上砍了一刀。”

    众人恍然,事情竟然是这样。然而,很快地,天老似乎想起了什么,朝着张三李四喝道:“是你们?!”

    二人原来正常的神态不由大惊,好好的怎么扯到我们头上了。张三不由怒道:“你胡说!这些只不过是你狄大的推断而已,没有任何的证据。二愣子已经承认是他在行凶!”

    李四道:“不错,而且事发当时,二愣子并未昏迷。如果是我们行凶,他早就会说了,为什么还愿意领死。”

    “二愣子的话并不足以为信,我敢肯定,他有他自己的苦衷。甚至还有可能会为你们做伪证。”狄仁杰道。

    “哈哈!”二人大笑,张三道:“大家听听,有可能,这完全是凭空猜测而已。有本事你就拿出证据来!”

    众人不由得看向狄仁杰,是啊,你说的虽然在理,但总得有证据吧。李沉浮也看向了大人,眉头微皱,这不像是大人的断案风格啊。

    “你怕我找不出证据吗!”狄仁杰略带鄙视地看向二人,道:“敢不敢和我们一同前往案发现场,证据就在那里。哦,对了,不敢去的话,现在承认还来得及。否则,待证据确凿,你们就是死路一条!”

    张三李四略一对视,道:“去就去!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歪!”

    ……

    王五家。

    狄仁杰手拿铁刀,伸手比划了一下:“喉喉!好一把锋利血刀啊。张三李四,这就是你们当时使用的那把刀吧。”

    “哼!不是我们,是二愣子!”李四咆哮道。

    “是吗?”狄仁杰不置可否,从桌子上拿过两件衣衫:“如果我估计的没错的话,这两件衣服,当时应该是穿在你们身上的吧。”

    眼尖的人已经发现,那两件衣服,是不同的,区别就在于其中一件衣服上留有长条形血迹。

    二人不由得一愣,相互看了一眼,张三道:“不错,这是我们当时穿的衣服。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很简单,王五那么重的刀伤,事发当时,定有鲜血溅出。”狄仁杰看着二人道:“而既然是你们二人一起替他包扎的伤口,那鲜血则必然会溅到你们的衣服上。”

    李四:“你说的对,当时天老处于昏迷状态。我们见鲜血弄赃了衣服,便换了一套。”

    “哦,原来是这样。”狄仁杰接着问道:“那么,当时天老昏迷了多长时间?”

    张三:“大概十五分钟左右。”

    李四显的不耐烦:“狄大,你不是说要证据就在这里吗,在哪,快拿出来啊!”

    “证据就在你们身上!”狄仁杰证据骤然一冷,伸手指着二人:“我来问你,你们两人一起为王五包扎的伤口,可这两件衣服上,为什么只有一件有着从王五身上喷洒而出的鲜血。”

    张三眼珠子一转,道:“那是因为当时李四正对着伤口包扎,我本来就站在一旁,见鲜血喷射而出,我便及时地躲开了。”

    李四道:“不错,正是这样。”

    “是吗?”狄仁杰语气一转:“我把你们这两个大胆的凶手,你们既然要替他包扎伤口,又为什么要躲避血液的洒出!”

    二人你看我,我看你,一时之间似乎正在思考怎么回答。

    狄仁杰继续道:“第二、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你们住在村西,而王五则住在村东,两者相距近十里地,往返一次最少也需要半个小时。拒你们所说,天老当时只是昏迷了近十五分钟,那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你们是怎么将五王包扎完伤口,并从容地回家换上新衣服的呢?!”

    “这个——”李四略为想了一下,不由脱口而出:“我们并不是回家换的衣服,身上穿的是王五家找出来的衣衫。”

    狄仁杰一指担架上的王五,道:“他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你们最多只有一米六左右,看看你们身上穿的衣服,难道王五会做一套自己穿不合身的衣衫放在家中吗?!”

    “为什么不会,这衣衫不一定是他自己穿啊,可以是他哥哥弟弟,甚至是父亲穿的。他家有这样的衣服很——”张三说到这里,似乎想起了什么,顿时住嘴不言。

    哗!众村民大惊,张三在胡说!王五父母早亡,家中更是没有什么兄弟姐妹的存在,这话一听就知道在撒谎。看来,他们竟然真的是凶手!

    “编,继续编。”

    “这个——那个——”张三吱吱唔唔,一时间似乎想不出更好的说辞。

    “第三、王五身上那长达一尺,深及一寸的刀伤。太平村所有人中,除了王五和你们两个之外,谁也没有能力办的到。王五是村中唯一的家传习武之人,自然可以办的到。然而,他却是不可能自己伤害自己。所以,只有出身打铁的你们,拥有这样的力量与速度!”

    “这些——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李四一脸震惊地看着狄大。

    “哼!你们似乎忘了,狄某也是太平村土生土长的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近二十年。而离开这里也才不过仅仅一年时间而已。”

    二人颓然地坐倒在地,张三坦然:“不错,那一刀,确实是我做的手脚。”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狄仁杰追问道。

    “因为他偷吃了我们的食物,我们就不会让他好过,甚至让他死!如果我们光明正大地动手,或者背地里动手。一定会惊动天老去追查。”

    狄仁杰:“所以,你们就想出了这么个办法,诱使天老亲眼看到天二行凶。只要事成,至少也会落得个驱逐出村的下场。而你们也就高枕无忧了,是吗?”

    张三:“不错!食物是我们的生命,二愣子偷了我们的食物,就是要我们的命!”

    李四:“事已至此,要杀要剐,随你们的便!”

    哗!众村民大惊,偷吃了食物,就要这么对他?一时间,众人的心情不由得左右不定。

    太平村是世外桃源,却毕竟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真,但事实却是:路上根本就没东西好捡,夜里也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偷。

    衣服、食物、打猎工具几乎家家都有。其中食物是最为缺乏的,有的也仅仅是隔宿之食而已,要是被偷走了,第二天自然就没了食物,不吃东西,自然也就没力气干活。稍微好一点的,会有几天的食物,但也仅仅是几天而已。

    食物再怎么珍贵,难道真的比生命还珍贵吗?其实,这是一个相对论,并不绝对。在富裕的地方,当然是生命珍贵,食物算个屁啊。然而,在太平村而言,没有食物就意味着死亡,这是不争的事实。

    ……

    看着一路只顾着低头走路的二愣子,李沉浮道:“大人,此案难道是另有蹊跷之处吗?卑职看大人的言行,有一种顾左右而言它的感觉,然而最终的目的似乎仅仅只是为了保住他?”

    狄仁杰伸手成掌,停在半空,制止了他的言语。长叹了一口气:“呵呵,太平村的村民并没有太高的智慧,之所以你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一直在牵引着村民的想法。然而,这些仅仅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几天,他们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必须要这几天内揭开这道谜题的答案,甚至,我希望会有一个好的终结。”

    “好的终结?”李沉浮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上官宛儿停下脚步,一脸疑问地看着狄仁杰,道:“先生,天二家在村南砖窑中,我们去了,晚上睡哪里啊?”

    “……”</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