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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无头男尸

作者:我爱吃枣糕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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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译和赛四川还没有回过味来,一个叫萧雅的女孩走进了这个教室,此时,老头早已不见了踪影,而这个叫做箫雅的女孩为我们俩带来了一个发生在杭州城的一宗命案,听到了这个故事,杨译顿时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还有那个疯女人把吴宇究竟藏在了何处。()

    为了叙述方便,我还是用第一人称来述说这桩发生在杭州城的一桩命案。

    李老汉的职业很特别,也算是这个社会最低级的职务。挨家挨户的每天挑粪是他维持生活的全部支柱。

    他每天都会经过一个柳林里的地方休息片刻,这个柳林里有个凉亭,庭下有条小河,北面是柳树参天,绿草遍地,风景是特别的美丽,这天李老汉来到此地,就直奔那个凉亭休息,就在这时,李老汉凉亭的北面,有一个小伙子躺在草地上,刚开始他并没有在意,以为人家和自己一样,走累了,想休息一下。

    可后来感到越来越不对劲,正直十点太阳高照的晌午,怎么这个人会一动不动呢?

    出于好奇,李老汉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查看此人举止为何这么的怪异,就这么好奇的瞅了一眼,差点把自己剩下的这条老命,给丢掉。

    这个人居然没有脑袋,脖子茬血糊糊的一片,李老汉此时不知所措的乱喊着,脑袋上和背后冒出了细细密密的冷汗,嘴唇因过度害怕,颤颤巍巍的,连呼救的语调,听起来都变了质。

    忙着敢路的路人闻听此呼救声,也停下了脚步,经过讨论,李老汉连同几个路人一同去衙门报了案。让众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件命案是接下来一连串谜案的开端。

    衙役和仵作很快赶到现场,仵作按现在的话讲,就是法医,他负责检查男人的尸体,衙役们分别分成了两个小队,一边去找这具男尸的人头是否倒在了旁边不远处,另一边维持现场的秩序。

    法医再三检查了几遍,不断的在摇着头,连声叹气的说,:“这个人的身上没有打斗痕迹啊,怎么就莫名的将头给抹了去了呢?”

    县太爷听到这话,不由的也皱起了眉头,如果是仇杀财杀的话,现场最少也应该是两个人一块打斗,可周围的草地并没有打斗的脚印,和踩的瘪瘪的草地。()

    如果,是有人在别的地方将这个人杀害了,怕因当时的场地,而轻易的会曝露出自己的身份,才那么费尽周折的搬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来销赃?

    县太爷曾经也想过这么一招,看这个无头男尸身上穿的衣服并不是便宜的布料,而是在那个年代算是很上等的绫罗绸缎,肯定是公子哥,也许?究竟!是为财杀死的人吗?要想谋财害命,带上面罩,打晕他,不就行了。

    他认为没有人会为了区区的些许的银两,就把人的头颅给砍掉,那样也太费力不讨好了。

    去找头颅的衙役也都回来了,他们都没有发现那颗人头的下落,身为知县,以知事态严重,赶紧找上面的政府报告。

    他的上级是个叫许仁的知府,他拿到问卷大吃一惊,老实说,知府里办过的大案要案无数,可对无头尸这样的奇案也没有见过。

    所有,许仁立刻感到案发现场去观察,得知是一个老汉最先发现的,便走到凉亭与李老汉谈判,此时李老汉惊恐未定的看着周围,不知接下来该做些什么,见比知县还要大的官来了,都没有跪在地上叩拜,只那么傻愣愣的看着前面依然绿色的草地。

    “你看当时看到这男尸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知府坐在李老汉的对面,温和慈爱的开始问起事情的开端,而李老汉跟丢了魂似的,怯懦的支吾了两声,就不再说什么了。

    跟在知府后面的衙役见他这副模样,冲上前来用刀柄捅了捅这个每天依靠挑粪来讨生活的老头,:“你死了还是傻了,没听知府问你呐!”

    李老汉哪见过这架势,立马跪在地上痛哭着,连声求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呀!我什么都不知道,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知府见这状况,像是卸了气的皮球似的,挥了挥手,示意李老汉离开,而正在案情毫无头绪,乱的像一团怎么解都解不开的毛线球时,一个老妇人引起了所有在场人的注意。

    这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老头趴在无头男尸的身上,痛哭着,连看守尸体的衙役都被她他的那张悲伤至极的表情,而震撼住了,老头一边哭,一边用袖子擦着满是泪水的脸孔。

    “儿子啊!你死了我可怎么办呐!我都给你说了那鸟迟早会害死你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啊!”说着嚎啕大哭起来,又过了一会,老头不哭了,站起身来,慌张的四处张望,:“鸟呢,鸟去了哪里?”

    看到这里的知府赶忙走了过来,询问了老头一连串的问题。

    原来,老头的家住在不远处的三里屯里,家里是靠作绸缎谋生活,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可生活上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绰绰有余的生意门户。

    老头叫沈光,自己的儿子叫沈良,妻子严氏非常溺爱这个只有十八岁的儿子,儿子从小有个毛病,发作起来,就会全身发抖,蜷缩成一团,吐白沫,只要父亲打骂他,这个沈良就会装病,躺在地上打滚,在地上吐口吐沫。

    这样每次母亲都会护着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这样的教养使沈良长大后成了一个纨绔弟子,俗话说的好,凡事也有个例外,这个沈良有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养鸟,买鸟要花许多钱,他只要没有了钱,就会向家里的人要,不给就躺在地上装病,老头的妻子就会站出来,替儿子说情,开脱。

    沈良为了养更多的鸟,专门在家里腾出了一个房间搁置这些买回来的鸟,他只顾玩,不顾养,都是自己的老父亲沈光,每天替他打扫和喂食。

    对于这个用现在话讲叫做流氓一样的人,邻居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沈鸟”。

    一天,沈良回到家,突然对父亲说,将家里的鸟全部卖了,随后又对父亲说要八两银子,沈光一听,这还得了,自己得花多少的功夫,才能织出八两银子的绸缎啊!

    刚想打骂儿子一顿,沈良估计从施,又躺在地上,捂着肚子喊疼,母亲看到这情况,又前来阻拦,伤心的说,:“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如果打出个好歹来那还得了。”

    于是,又得了儿子沈良的意愿,花了八两银子买了一只画眉鸟,把那满屋子的鸟都卖了,换了些银两,老头心想这回家里该清静些吧!没想到的是,更令人想不到的恐怖事情发生了。

    原来,这画眉鸟有两种功能,一是供来玩乐,二是赌博,就是将两只画眉鸟搁到一起,赌谁能打赢,而偶尔的听邻居说,自己的儿子沈良就是为了赌博才买这只价值八两的画眉鸟的。

    回头一想,自己的儿子现在已经管不住了,自己训斥也没有多少用,只是叹气的看了看自家的院落,无奈的自言自语,:“迟早儿子的这条命会被这只画眉鸟带走。”

    官府又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个无头男尸就是自己的儿子沈良的时候,老头回复自己家做的绸缎都是上贡用的,一般穿这衣服的都是官府里的达官贵人,一般的家庭是穿不起的,自己的家庭条件虽然普通,可儿子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

    他穿的都是很好的绸缎,而且是老头亲手织的,一眼就能认出来。

    知府听到这里,似乎案情有了些许的头绪,沈良也许自从买了这只画眉鸟,就不停的在赢钱,未免会遭上是非,可为了鸟发生的冲突,把鸟拿走不就得了,为什么还要取别人的性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