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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那你还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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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7章那你还喜欢他?

    习惯性的一大早起床,跑去天台上打坐吐纳,让精气神达到最佳状态,然后一头扎进房间里。

    灵觉一动。

    一块西瓜大小,通体呈月白色的不规则玉石,凭空出现在桌子上,其中有丝丝寒气散逸。

    没错!

    这就是当初由小狐狸带着,在狩猎场发现的那块寒玉!

    正是依靠寒玉中心的寒玉之髓,玄月的修为才得以突飞猛进,短时间内达到月品二阶层次。

    除了最为珍贵的玉髓,外面的寒玉就没用了吗?

    当然不是。

    尽管寒玉的价值远比不上玉髓,但毕竟也是蕴含灵力的天材地宝,在修道者手里还是有一些用的。

    可以用来制作凝神静气,辅助修炼的玉佩,可以融合其他材料,制作级别不太高的法器等等。

    不过,在上清道宗弟子手里,还有另一种用途——制符!

    符篆不是用符纸和朱砂制作的吗?

    事实上,上清道宗的符篆之术,根据等级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不同,越往后材料越珍贵。

    星品符篆以符纸为载体,以赤血朱砂为材料,符纸只是普通的纸张,珍贵的只是赤血朱砂。

    到了月品朱砂品质的要求明显提高,变成价值提升一倍以上的火云砂。

    日品呢?

    普通符纸已经无法作为载体,只因日品的灵力太过强大,必须要能够容纳,更强更多的灵力的载体。

    这个载体就是玉石!

    只不过,普通玉石是不行的,还得是天材地宝这个级别,带有灵力的玉石,这块寒玉正好可以用。

    其实,当初得到这块寒玉的时候,他说把玉髓给玄月,玄月当场就反对过,他就说寒玉对他有用处——这也是他这次去找封羽,并没有购买日品材料的原因,这块寒玉暂时够用一阵子。

    日品符篆的制作材料,已经不需要朱砂,只需要有灵气的玉石就行了,但是千万别以为成本降低了。

    火云砂的价值比赤血朱砂高一倍多。

    然而,用于制作日品符篆的灵玉,价值足足比火云砂高了三倍,单单计算成本不算人工,一个日品符篆的材料价值,最少都在七八万块,由此可见上清道宗的符篆之术有多么烧钱。

    以前那把美工刀用不了了,凌霄手里拿着一柄银色小剑。

    小剑是在太一派宗门驻地的海里得到的,目前他没发现有什么特殊功能,其实是因为他修为太低无法驾驭。

    虽然没办法驾驭发挥强大威力,不过小剑本身的锋利却能用上,比如上次就拿来捅僵尸。

    凌霄的刀工不错。

    无坚不摧的小剑划来划去,不一会工夫寒玉被分解了。

    星品和月品的符篆上,符纸只是普通物品不具备融入灵力的能力,承载灵力的是符纸上的朱砂。

    恰恰相反,日品符篆根本不需要朱砂,灵玉本身才是载体。

    一张符篆上朱砂能有多少呢?

    既然那么一点朱砂,就能承载星品和月品符篆的灵力,换成日品符篆即便灵力更多更强,所需要的灵玉也不会太多。因此,制作日品符篆的灵玉,大小跟星品和月品的符纸完全不同。

    符纸长20厘米,宽5厘米,厚度几乎忽略不计。

    眼前却是一个玉片。

    长不过5厘米,宽仅2厘米,厚度不足半厘米,这就是日品符篆的载体。

    花了足足半个小时,才把那块寒玉完全分割成玉片,总数量将近两百片,另外剩下一些没用的边角料。

    拿出一块空白玉片放在面前,凌霄深吸了一口气,提聚丹田灵力注入小剑。

    尖锐锋利的剑尖,龙飞凤舞般在玉片上镌刻着,灵力顺着剑尖渗透到玉片中,跟玉片上的符文融为一体。

    呼……

    相比用毛笔和朱砂书写,需要雕刻的日品符篆,制作起来明显慢得多,足足花了一分多钟才刻完。

    看到灵力内蕴的玉片,凌霄心满意足的笑了。

    终于可以制作更高阶的符篆了!

    “师父……”

    脑海里浮现出那张熟悉的脸,他低声喃喃道:“弟子已经达到日品一阶了,一定会尽快提升到辰品,一定会尽快把您救出来——一定!”

    修为提升不仅让灵力更强,随着丹田进一步开拓,容纳的灵力总量也大幅增加。星品的时候,体内灵力只够制作不足十张符篆,到了月品就增加到二十几张,现在则足够制作五十张。

    当然,日品符篆制服速度大幅降低,而且镌刻比书写耗费力气。

    两个多小时后,体内灵力消耗殆尽时,凌霄只觉得手腕酸胀,好像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了。

    他突然想起沈霓裳的发明。

    那个打印机能让制作符篆,提高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程度,但却仅限于星品和月品的符篆。

    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弄出,镌刻日品符篆的机器呢?

    揉了揉酸胀的手腕,凌霄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到了七点钟,随即打开卧室房间走出来。

    这个点应该是吃早餐的时候才对,可是当他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姐妹俩竟然都坐在电视机前,只有蛊王大人一个人在吃早餐。

    “妹子,早啊。”凌霄跟小女孩打招呼。

    小女孩低着头喝燕麦片,压根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看到早餐已经摆在桌子上,他疑惑的问道:“你们怎么不吃饭啊?”

    “关你什么事?哼!”二小姐语气不友善。

    事实就是,自从前天从燕京回来,跟沈暮云在书房里打友谊赛被撞破后,二小姐就一直对他横眉竖眼。

    哪怕在沈暮云的授意下,他陪着笑脸把一个玉扳指送给二小姐,二小姐虽然也冷着脸收下了,态度却没有丝毫好转。

    换成以前,凌霄才不会在意她生不生气呢,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知道沈霓裳喜欢自己。

    当一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子,撞破自己喜欢的男人,跟另一个女人做那种事,能不伤心难过才怪呢!

    哪怕她很清楚,凌霄和姐姐已经走到了那一步,也不得不接受这么个事实,但亲眼看到还是难以接受。

    凌霄设身处地站在她的角度想,完全能理解她现在的态度。

    “雪滢要退出乐坛了。”沈暮云解释道。

    “退出乐坛?”凌霄一愣。

    “是啊。”

    沈暮云看了他一眼,眼神中满汉深意,说道:“新闻上面说的,她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了,说是会举办最后一场演唱会,就当是告别乐坛——真让人意外,唱歌可是她以前唯一的心愿。”

    凌霄当然知道江雪滢告别歌坛的原因。

    那次在羊城,她竟然无意中融合了那架玉琴,并且在短短时间内,拥有了月品的强大修为。

    跟舒妍的情况有点类似,她们都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间从普通人变成特殊人群。

    她答应凌霄担任上清道宗客卿长老,但是凌霄也告诉她了,担任客卿长老并不意味着要放弃以前的生活。

    但是,她最终还是做出了选择,这让凌霄感到很意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凌霄笑了笑。

    “她做出这种选择就说明,有些东西比她的歌唱生涯更重要。”沈暮云瞄了他一眼低声道。

    “那个……”

    凌霄可不敢在这个话题上停留,直接跑去餐桌上拿了点吃的,也没坐下一边吃一边往外走:“我还有点事,你们慢慢吃。”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二小姐恶声恶气的哼道:“一大早就出去鬼混,不知道要去见哪个妖精!”

    我靠!

    这都被她猜中了?

    凌霄没敢停下来跟她吵架:他深怕说漏了嘴露出破绽,毕竟……他今天确实是去见异性。

    “别乱说。”沈暮云低声道。

    “本来就是!”

    那边凌霄已经跑没了影子,沈霓裳嘟着嘴哼道:“要说雪滢姐退出乐坛跟他没关系,我打死也不相信!”

    “就算是那样又如何?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这是雪滢的选择,并不是他让雪滢做出选择。”

    “可是……他也太花心了吧……”

    “那你还喜欢他?”

    “姐!”

    二小姐脸蛋一热,恼羞成怒叫道:“你胡说什么啊?我什么时候喜欢他了?你……懒得跟你说!”

    舒妍是妖精吗?

    沈霓裳说凌霄一大早要去见哪个妖精,凌霄要见的人正是舒妍:从外形来说她还真是个妖精。

    舒妍本身长得就很漂亮,在蜕变成血族之后,肤质远比以前好,眼神明显变得明亮,唇瓣变得更加柔润……总而言之,各个方面在原有基础上,都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这种变化并不像整容那么明显,可一旦叠加起来之后,足以让她更加光彩照人,变成让所有男人都觊觎的女人。

    不过她绝对不是妖精。

    妖精这个词通常用来形容那些,不只是长得漂亮,而且举止轻浮气质魅惑,很会勾引男人的祸水。

    舒妍虽然不是冰山美女,但绝对不会勾引男人,哪怕跟自己的男人在一起,公众场合她都特别规矩。

    当然,主要是因为她不喜欢被人看出端倪,不想给凌霄增加压力——他的正牌女朋友就是洪都。

    “师傅,去天骄一品。”她跟凌霄一起坐上的士。

    随着出租车发动之后,她开始眉飞色舞的跟凌霄讲解。

    这两天她待在酒店,整天在网上找当地楼盘的资料,经过各方面的对比之后,选择了这个开盘不久的小区。

    天骄一品位于二环边上,离市区不太远,虽然不是由知名开发商所建,但却最符合她的情况。

    她不可能一直住在酒店里,等着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那样最少都得大半个月。

    精装修,这是她选择天骄一品的最重要原因。

    因为这个住宅小区是精装修的,而且是已经建好的现房,只要付款办完各项手续,买了家具就能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