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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一零章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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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仿佛彻底撕开了众人平日虚伪的面具和寂寞的心灵,顿时526的气氛颓废的一塌胡涂。

    大家嚷了一个多小时,嗓子吃不消了这才作罢。

    一歇下来,大家狂喝水。白小天倒是感觉嗓子还好,不痒也不觉得特别干渴。不过他也不好太鹤立鸡群了,因此也喝了半杯水。

    “小天啊。”看到老歪吞吞吐吐的样子,白小天直接说道:“我虽然不宽裕,但两、三万还有,你需要先拿去。”

    大家这么长时间见了,看他这么为难的样子,再想想老歪刚才说的话,他下意识的认为要借钱。不是有人说:在和平年代,除借钱外无大事。

    如今社会多少亲戚好友因为借钱而反目为仇,所以谈钱伤感情这句老话真是精辟之极的千古名言。

    老歪愕然了一下。

    米冬冬的眼睛倒是亮了一下:“小天,可以啊?存款比我都多。看来还是在工厂能存的住钱啊。要不我也找个厂。”

    她这话半真半假。她没有什么存款倒是真的。虽然每个月少有四千,多有五千,比原来的白小天多多了。但花销也大。光租房就每月一千五。而白小天住公司宿舍免费。白小天原来一个月的伙食也就两百到三百之间。除了电话费外,几乎就没有什么消费了。因此年初白小天就存了两万块。而米冬冬伙食、电话、化妆、服装、交际应酬下来每月顶多也就剩个几百块钱。有时还要吃老本。

    不过,话又说回来。米冬冬也只是嘴上说说。这种节衣缩食的日子她自然是不会过的。

    “小天,我心领了、心领了。”老歪着实有些感动。前天米冬冬就和他通了电话,说是遇到白小天了。他在一工厂里做仓管。仓管能有多少钱?能有两、三万存款说明他过的完全是苦行僧的日子。刚才自己只是抱怨了两句,面露一点难色,不等开口就主动提出来借钱给自己,这样实诚的朋友还真是头一次见。

    刹那间老歪鼻子有些发酸。老话说患难见真情。这话还真没说错。“小天。谢谢!谢谢!我如果需要钱一定开口。不过现在暂时用不上。但你这份心我领了。”

    不是借钱?白小天愣了一下。那还有什么为难地事?

    “是这样地。待会儿刘宁会过来。”老歪轻轻地咳嗽了一声。然后喝了口茶。趁机观察着白小天地脸色。

    刘宁和他们同届同不同专业。学地是国际金融。严格说起来她参加这个聚会有点勉强。而更重要地是她就是那位曾经和白小天看过两场革命电影。后来看到他输血头晕地照片。嫌他没有男子气概分道扬镳地那位女同学。这事是大二时发生地距今已经四年多了。包括米冬冬在内地许多人根本就不知道白小天还有这么个故事。就是知道这事地刘昌明。现在也都忘记了此事。

    “刘宁也来深州了吗?”让老歪心宽地是白小天地态度很平和。平和得就像认识地一个普通同学。

    老歪这才放下心来。虽然说他们地故事还没有正式开始就结束了。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对这种事全无芥蒂地。毕竟当初是刘宁主动结束了那个故事。而老话说:老实人不开窍。事实上地确老实人更容易钻了牛角尖不出来。

    而白小天在老歪的记忆中自然属于老实人的行列。老歪就怕他想不开,而更重要的是刘宁的男友也要来。

    “是啊,她毕业后本来在北京进了一家德资的外企作秘书。去年五一节后,她老板调到深州分公司任总经理,她就跟过来了。可没想到国庆节后不久,他老板被调回德国了。而接任的经理跟她老板关系不好,把气全撒到她身上了。正好全球经济不景气,因此很快就把她开了。”

    老歪一边说一边注意着白小天的神情。见他虽然在听但是没有表现出特别地关注,彻底松了口气。

    “我知道这消息后,正好我们公司那时候要招人。就把她介绍进来做了副总的秘书。”老歪说到这里,将杯里的茶一饮而尽:“现在想起来,去年我还真地做了一件大好事,帮了她也帮了我。如果当时不是招她进了公司,只怕现在我已经走人了。这新来的老总肯定早就把我开了,就算不开。现在也不会点头让我留下。”

    刘昌明眼色有些猥琐,笑眯眯的问道:“只怕是她和那副总有点什么故事吧?”

    “我以前还以为你是老实人呢?”米冬冬现在确实泼辣,右手食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没想到这里面尽是些下流肮脏的东西。”

    “冬冬,你这话就错了,饮食男女嘛。大家如果都高尚,那这人类社会不早就灭亡了。孔夫子也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男女吸引很正常嘛。老板和秘书不得不说的故事更是如今职场里正常地不能再正常的事了,对吧?”说着他还用余光看着白小天,如果他有什么不豫。那就赶快停口。毕竟人家也有一段故事嘛。

    果然,听到这里白小天脸色有些不好看。尽管俩人已经再无瓜葛了。而且老实说。他和刘宁之间当初有点好感一部分乃是在校园那种特殊的氛围的熏陶,另一部分则是受到周围朋友的怂恿。因为当时白小天同屋的蓝剑平正和刘宁同寝室女生拍拖。俩寝室在这种情况下结成了联谊寝室。他们俩人相互没什么恶感,大家一怂恿,很自然的就交往起来。

    刘宁提出分手,他当时的确很沮丧。不过事情过了几个月之后心里也就平静了,只是再看到她时多少有点不自然。而到了现在,如果没有人特别提其她,他几乎已经忘记了她和这段往事。

    如今虽然这段不怎么愉快的往事,被生动无比地唤醒,但在他心里已经泛不起多大地浪花。尽管这样,刘昌明这么说让他还是觉得有些不舒服。

    不过他还没说话。老歪开口了:“喂、喂、喂……昌明嘴下留德,好不好。好歹大家也是同学嘛,人还帮了我大忙。再说我们包总没娶,刘宁没嫁。走到一起也是很自然地事嘛。”

    “你们那副总多大年纪啊?”米冬冬不愧是搞婚介的,一听到钻石王老五立刻两眼发光,神采奕奕。

    “三十一岁。他在我们公司还有百分之十地股份呢?虽然是第三大股东,但是新来的赖总还是很顾忌他地。”

    “三十一岁啊。你们那公司规模很大呀。怎么也值个五、六亿吧?百分之十也就是有五、六千万了。”米冬冬眼球的光亮指数继续向上攀登。

    “我们包总可不是一般人。说句时髦话那可是太子党。虽说父、母已经离休了。但是他姐夫现在还当着司长呢。在各省都有关系。”

    “咕咚咕咚”米冬冬吞咽口水的动静大的吓人:“这刘宁真是好福气啊!”

    “切,要真这样。我才不信这包总以前会没女人了?骗谁呀!”不知道是不是平日里刘昌明装孙子装多了,变得很有些仇富心里。谁都听得出他对那没见过面地包总很有些怨气。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当初和刘宁有故事的是他呢?

    “包总的感情生活我是不知道。不过包总的能量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前几年他还是咱们的一个代理商。你们大概也知道一些,现在做系统集成真地是很激烈啊。那些代理商吃的就是关系这口饭。不过。包总是其中最牛的一个,原本我们董事长本来还想让他做中国总代理呢。可人家说:没兴趣,钱这东西赚的差不多就够了。人不能太贪,总的给人家也留几口饭吃。”

    老歪说到这里嘴巴不停的“啧啧”了好几声:“我还听说以前啊,每到年底收款的时候我们董事长就愁眉苦脸的,为啥呢?听说包总总是说:收钱没问题。不过一年到头老是见不到你的人。这样吧,陪我玩几天,钱就打过去。结果上前年董事长是陪他去非洲打猎。听说董事长回来休息了半个月才上班。这以后他听到非洲就特别敏感。前年则是陪到上了香港的赌船。听说老板只待了一天,输了几十万。心痛地不行。还好到了去年,包总硬是被董事长拉进了公司。虽然他平时不怎么管事。但在公司说话还是很管用的。”

    听得出老歪心里对这位包总的敬仰之情那是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白小天及时打断了他地叙述:“不是这位包总也要来吧?”

    “是啊、是啊。”老歪连连点头:“早上刘宁给我电话说是包总中午也会一块过来。小天,到时候那个……”老歪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也知道包总一向不怎么参合公司的事情。赖总上任后没有把他直接炒掉,而是只免了他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就是因为知道他和刘宁的关系不错。而刘宁和包总的关系全公司没几个人不知道。结果几个月过去了,没看到包总有什么反应。这才又找碴又降了他五百块钱薪水,一方面是想借此逼老歪自己走。另一方面是试探一下包总会不会有反应。如果还没有反应,下一步肯定就是再找个机会让老歪走人。老歪也明白,因此最后还是拉下脸去求了刘宁。

    最后赖总点头让他留下了,但昨天却让他出了一次大血。他估计包总肯定是说了话。但肯定没出多大力,否则不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不管怎么样,都得谢人家。而且留在公司,以后还得包总关照呢?

    所以听说包总要来,他高兴之余。又有点犯愁。因为白小天要来。虽然他和刘宁早就是过去式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那包总再怎么牛,白小天也不放在心上。看到老歪诚惶诚恐地样子,虽然心里可以理解,但怎么也愉快不起来。他甚至有点想拔腿走人了。不过,这就让大家难堪了。算了。忍忍吧。

    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只要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包总不要来惹我就行,反正就一顿饭的功夫。

    白小天摆了摆手:“老歪。忘记说了我现在有女朋友。本来要一块来的。可也不知道你们带不带家属?”

    “行啊,小天。动作不慢嘛。要不喊她一起过来,人多热闹。”老歪大喜,白小天带了女朋友。那就真的啥事也没有了。

    “晚了。爬山去了,就算想来也赶不上了,下次吧。”说着他站起身来:“去趟卫生间。”

    等白小天再次推门进入526的时候,房间里热闹非凡。

    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特别大,不知道是不是这人中气太足的缘故,说话震地耳朵都有些嗡嗡。

    房间里多了一男一女。

    男人,三十多岁。额头前头发不多。方脸,个子不高,但骨架蛮大,身体相当结实,估计经常体育锻炼,腰挺得笔直,说话时不但声音大,而且两手还打着手势,看起来很有气势地样子。

    在窗边,男人站在中间其他几人半围着他。包括刚才不服气地刘昌明在内身子都有些微微的前倾。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但事实上显然就这一会儿,这个男人成了屋子里地中心。

    他上身浅黄色短袖t血,下身一条过膝的灰色沙滩裤。脚上一双黑色的皮凉鞋。看起来穿的很简单。不过看多了老油子身上穿的名牌。白小天现在倒也很识货。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是看衣服裤子的质地就知道便宜不了。

    这不就那台词:简约而不简单。

    这大概就是那位包总了。看样子的确是位当惯了领导而且性格很强势地人。

    站在他旁边的女人自然就是刘宁了。老实说刘宁长得不是特别好看,在大学时,他就这么觉得。不过她属于那种很耐看的女人。单眼皮,眼睛不大。皮肤很白令人生怜的小瓜子脸,鼻子小巧。嘴唇细薄,笑起来右边腮上还有个很小的酒涡。不过,如果不是非常注意还不大看的出来。在大学时很多人都说她和香港歌星林忆莲长的很相。初看,倒是的确有些像。

    刘宁的视力不是很好,大二时,就一个五百度,一个六百度。那时她还架副宽大的眼镜,理着一头短发,因此在女生中更加不显眼。临近毕业地时候。白小天看到过她。眼镜摘下了。估计应该是戴了隐形眼镜。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米黄色露肩长裙,一头黑色长发看似随意的披在肩上。看起来时尚却又不乏端庄,苗条而又带一丝妩媚,全身散发着青春地气息。鼻梁上架着副细巧的金边镜,又添了几分白领的风韵。

    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刘宁比以前会打扮多了。

    话分两头。

    白小天这边一进来。正对着他的老歪就看到了。不过包总正讲的眉飞色舞地,他不好打断。

    白小天慢慢走进来。虽然步子不重,但还是有声音,再加上包括包总在内的其他几个余光也都看到了他。

    包总停了下来,目光飞快地扫了他一眼,没有停顿,而是很快回到了刘宁身上。本来挽着他胳膊的刘宁倒是立刻笑了起来。右手挽着包总走过来,伸出左手:“白小天,好久不见!”

    白小天没有伸手,站在餐桌旁没有动,眼睛直直的盯着随着刘宁走到身前的包总。

    鼻子用力的嗅了两下,然后他双脚没动,身子却微微向前,鼻子冲着包总又“哼哼”的用力的嗅了两声。

    刘宁愕然,惊讶的左手停在空中。白小天在她二十三岁地人生中只是一朵邂逅地毫不起眼的小浪花。如果不是昨天老歪无意间提起地今天的聚会,提起到他,也许在今后的人生中她很可能都再不会记得这个人,记得曾经一起看过的两场革命电影。

    老歪无意中提起,勾起了她的回忆。特别是听到说他现在很不如意。在一家公司作着一份月薪一千多地仓管。她就有意想帮帮他。可是怎么帮呢?于是她就想着不但自己要参加今天的聚会而且还把包学诚也拉来。将来和他说起这个人来好歹也有个印象。

    可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他也太无理了。记得原先他很腼腆,在女孩子面前话就更不多了。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从头到尾抱着西瓜啃个不停。所以应该说在感情方面他还有点木。

    可今天他实在有些太过分了,亏得自己还想帮他一把。

    包学诚早上陪着刘宁逛街。快十一点的时候,她才说起中午有个聚会,想让他陪着一起来。他自然一想就知道这是她的小计谋,无非就是事先说了怕他不愿意参加。

    虽然两人只相差八岁,但社交圈却是完完全全的绝对没有交集的两个圈子。包学诚对于刘宁的朋友总体来说是比较冷淡的。老实说他并不是看不起她的朋友,而是真的找不到多少共同语言。因为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的完全不同所以即便是对同一件事情之间的看法也很难找到共同点。

    为了不使得大家都不开心,所以他一般不参加刘宁的社交圈。不过今天他还是欣然来了。没想到的是在这里竟然遇上了一个如此无礼的人。

    “小天。”老歪那张黝的脸变得有些发青,他快速的跑过去,站在了白小天和包学诚之间,笑着说道:“这是包总。我们刘宁的心上人。”

    然后他转向包学诚,脸上挤出的笑容一点看不出勉强的痕迹:“包总,你身上的古龙香水真的很不错。每次你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忍不住有大嗅两下的冲动。没想到小天比我的胆子大多了。”手一指:“白小天,我同学。”

    这马屁拍得真是绝了。连经常在客户面前装孙子的刘昌明也叹为观止。要说这酒桌文化老歪肯定不是他对手,不过要说这办公室文化,还真是要甘拜下风。

    马屁拍得不露痕迹,顺着也把双方的台阶都下了。

    “呵呵。小唐啊,你这么一说我下次可就不敢再用香水了。”包学诚笑呵呵的说道,不过虽然他在笑,但脸色可是依然不太好。

    白小天没有说话,只是继续死死地盯着包学诚。

    原本包学诚再强势,和他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是等刘宁挽着包学诚走到身前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味道。

    一股让他极不舒服的味道。

    这股味道虽然不舒服,但最近他已经所有熟悉,那就是阴魂的味道。

    阴魂遇到修真不但会很不舒服,境界差一些的甚至会害怕的立刻就跑。正如老鬼所说的。这就好比太阳正在接近冰块一般,如果冰块有灵,如果冰块能动,冰块自然是有多远跑多远。

    而修真也一样,闻到阴魂的味道就会感到极度不舒服。《后汉书》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可有些东西是很难习惯的,即便老鬼时不时的阴魂出窍一下,白小天依然不习惯阴魂的味道。相反如今他这方面的嗅觉越发的敏感起来。

    刚走进526的时候,他就感觉到有些不对。但是却没有准确判断出原因。等刘、包一走近,尽管包学诚身上散发着浓浓的古龙香水味,白小天还是察觉了他身上阴魂的味道。

    “你,跟我出来一下。”白小天将老歪轻轻的推开,右手差点指到了包学诚的鼻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