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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卷之回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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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章不见

    他这样的态度对于公主来说算得上是一种冒犯了,不过伊莎贝尔对此没有什么不满:“我们要去瞻仰一位伟人。**/://giu/()【更新最快的小说站】一位人类世界最伟大的法神――弗洛伊德。艾塞尔先生。”

    “弗洛伊德?”身为大魔法师的哈里森俩兄弟对于这个名字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因为正是从五百年前开始魔法才逐渐被一般的百姓所渐渐知晓,而在这之前,魔法师是一个及其神秘的职业。尽管现在魔法师依然神秘,魔法师的数量也仍然维持在一个不高的水平,但是比起五百年前,魔法师的数量还是多了数百倍。这一切当然要归功于第一个在西大陆开办魔法学院的法神――弗洛伊德。艾塞尔。

    “难道弗洛伊德的墓在萨玛山区?不是一直没有人知道他真实的墓地所在地吗?”哈里森兄弟中的老2托尔忍不住又问道。

    “不挖出来,谁能肯定是不是真的?”罗比基恩的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所有人默然。

    伊莎贝尔脸色有些尴尬,虽然罗比基恩说的是实话,尽管她这次就是去盗墓的。原本如果之前没有仙妮娅公主失踪的事情,此刻他肯定已经把墓打开了。但是罗比基恩说的这么直接,还是让她有些脸上发烧。当年进入魔法学院的时候,他怎么也没有想过会用这种方式来瞻仰弗洛伊德这位伟人。

    阿布叹了口气: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既便是阳光下大家共知的秘密,也没有理由去揭穿。这个世界说实话的人是需要勇气的,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好在这时候杜维把话题扯开了,拉着一旁司机问道:“罗伊,你刚才说萨玛山区出产一种矮马,虽然短距离冲刺速度不快,但是耐力却非常好,尤其擅长长距离的山路,是吗?”

    “当然。”罗伊把胸脯挺得高高的,他原来并不知道这些达克人来这里干什么。

    他是罗斯帝国黑蛇帮的成员,他只是接到了上头的指令,陪同这些人去萨玛山区。会选择他的原因倒也不复杂,因为他的老家就在萨玛山区。可惜的是他对于达克的官话不太熟悉,不过还好,伊莎贝尔、杜维和威尔逊的罗斯官话说得都不错。不过刚才罗比基恩的话他还是勉强听懂了,知道他们说要去盗墓,他的心里既安心了又有些失望。

    这几天,他心里一直有些忐忑。在这个两国关系紧张的时刻,边界基本已经关闭。这个时候,这些达克人去萨玛山区干什么呢?尤其是一直蒙着面纱的伊莎贝尔举手投足之间都显得派头十足,看起来这个女人是个大人物。而+她揭开面纱之后,他就更吃惊了。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要说是个普通人,打死他也不信。

    尽管位于罗斯中部的萨玛一向贫瘠,也不是什么战略要地,但是作为一个罗斯人,他还是有些紧张。现在知道他们只是去盗墓,当然就安心了。

    而失望的原因也很简单。作为一个遍布大半个罗斯国的大帮派的成员,相对于其他的黑社会分子来说有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而就算是同样混黑社会,盗墓贼也是一向被人看不起的。想不到自诩帮派中坚的他会被派来给这帮发死人财的家伙带路。

    “我们萨玛矮马那可是全国闻名的。虽然现在有魔车,但是帝国(当然是罗斯帝国)军部还是每年要向萨马山区征用数万匹矮马。听说以前在魔车没有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就更不得了,我们萨玛山区不需要交其他的税,所有的税全部用矮马来充当。”罗伊听说这一伙人只是一伙盗墓贼以后心情大好的同时,腰也挺得直直的,头也抬的高高的。不能在这帮达克的下九流的黑社会分子面前堕了威风。只是同时,他又为美若天仙的伊莎贝尔惋惜起来。这样的美女却干起了盗墓实在是暴殓天物啊。

    伊莎贝尔不知道也不会关心罗伊的想法,她挥了挥手:“大家休息吧,我们明天继续出发。威尔逊,你安排几个人手待会尔随着罗伊去买马,顺便把我们今后几天的干粮和水准备齐。萨玛山区可是比格陵山地还要荒僻,走两三天不见人烟的事情,经常遇到。”

    “是的,殿下。”威尔逊连忙答道。

    伊莎贝尔飞快地瞟了罗伊一眼,见他没有什么反映,于是摆摆手:“在回到帝国之前,你们称呼我七小姐吧”

    …………

    客栈内。

    阿布坐在窗前发呆。

    大概因为最近一直坚持锻炼身体,而且开始修炼斗气的缘故,虽然斗气的修炼没有什么进展,但是身体的确比以以前强壮了很多。所以他倒并不觉得很累。只是,如今两国关系紧张,他又不会说几句罗斯话,所以为了避免麻烦,自然还是待在客栈里的好。

    人一静下来。种种心事分至沓来。

    一个月前,伊莎贝尔来的那天中午。伊莎贝尔说是为了答谢阿布以及庆祝她的卫队建立。所以将在福克松小镇最大的酒楼――沃克酒馆请第九小队全部,以及爱德华等人一起吃饭。

    阿布知道,伊莎贝尔既然已经安全归来,表妹妮可自然不会有任何麻烦。作为伊莎贝尔的同学,以及她的“恩人”阿布的表妹自然也会去的。

    阿布的心里很激动。这是在这个时空和妮可正式的第一次见面。之前,只是匆匆一瞥,阿布甚至没有仔细看清楚她的样子,她就被人打晕,带进了马车。之后,阿布虽然把她救下了,但是她一直没有醒。

    阿布决定好好的洗一个澡。他搓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把全身搓得红的像油焖虾段,他才罢手。然后他还破例让保罗用熏香将衣服熏了足有大半个小时。这还不够,他还破天荒地第一次喷了香水。他记得,以前妮可说过:男人也是要讲究品味的。得体的修饰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虽然他不喜欢,但是重要的是妮可喜欢就好。

    然后阿布就等着见面。一个小时的时间在他心中仿佛漫长的一百年。

    可是就是这次极其渴望的见面,带给他的却是极度的失望。

    他记得清清楚楚。那天他看着妮可下了马车。如画的眉毛,小巧的鼻子,性感的红唇,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看起来还是那样似水柔情。一身纯白的魔法袍让她看起来更加婷婷玉立。

    远远的她就看到了自己,一路小跑来,甜甜的叫了一声:“表哥”

    阿布也是激动万分,迎上前去,结果一不小心没有注意脚下的台阶。一脚踩空,直接滚到了妮可身边。

    如此的见面方式惹得四下里一片大笑。

    不过,此时满脑子都是妮可的阿布自然什么也听不到,他爬起身来,也不管满身的灰尘,拉着她的手就这样直直的看着。

    十六岁的妮可不但一样的美丽动人,而且全身都洋溢着一种青春的活力。

    “表哥,人家都在笑我们呢”妮可使劲地想把手抽回来,可是却被阿布抓的更紧,不得不轻声埋怨起来。

    “管他们呢?”阿布还是痴痴的望着她。

    “表哥”妮可小脸通红,气的直跺脚。

    阿布这才收回了手,不过脸上还是挂着看起来有些傻乎乎的笑容。

    很快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因为妮可用鼻子嗅了嗅,接着又用右手在鼻前扇了扇:“表哥,你怎么用这种香水,这种劣质的香水,只有那些矮人才会用,在这种场合,人家会笑的。我和说过的:男人也是要讲究品味的。得体的修饰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你……唉”

    在原来的时空阿布虽然从政数年,但是从来没用过香水。因为他一直认为男人的美不是体现在容貌和气味上。因此,当他现在想要改变的时候,自然是无从下手,而保罗在这方面同样是个初哥。阿布让他去买香水。他立刻跑向了军营旁边的小店。他还特意购买的是小店里最贵的三个金币一瓶的最高级的香水。

    阿布不记得他们是怎么进的酒馆。只是记得妮可似乎一直在不停的讲着她们皇家魔法学院里的见闻还有各种趣事。在原来的时空,被魔法学院拒收是阿布最大的痛。因此魔法学院中的一切对于少年阿布来说都有巨大的吸引力。

    可惜如今的阿布对此没有任何的兴趣。一个收了两个大魔法师做徒弟,一个灭了一位大魔导、一位剑圣的人,怎么可能还有兴趣去听妮可对于那些魔法师们从心底里发出的崇拜?

    阿布这才蓦然发现,此刻的他和妮可中间隔了整整十五年。

    回到十五年前,他以为人生可以重来。可是,原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重来。这是一段完全崭新的人生。他想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因为他知道妮可想要嫁给一个优秀的人。

    不过,到了今天他才彻底明白。也许对于现在的妮可来说,他变得太优秀了。优秀到完全无法融入她的生活。

    阿布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和妮可聊天了。他找不到共同的话题。而对于两个十六岁的少年来说,只能靠回忆童年往事来增加友谊,似乎有些太过悲哀了。

    阿布变得沉默了。

    阿布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认识妮可。

    阿布一直认为妮可不善饮酒。可是他看到妮可几乎和每个人都碰了杯。

    阿布一直认为妮可是个羞涩的女孩,可是他看到酒席间她活跃在各个酒桌。

    阿布一直认为妮可是个内向的女孩,可是他看到她很善谈,和几乎所有人都相处融洽。

    阿布一直认为妮可是个思想很单纯的女孩,可是却发现她很有想法。对于威尔逊、爱德华等贵族她总是能恰到好处的迎合着。而对于其他人,例如第九小队的士兵们,她虽然也是笑脸相迎,但是却总是浅饮即止。

    酒席结束了,阿布明白了一件事情。原来他熟悉的仅仅是十六岁以前的妮可。

    成熟是一个人必然的经历。但是再次见面,就看见了妮可成熟的表演。阿布的心里一阵迷茫,只有四个字:不如不见。

    …………

    阿布坐在那里胡思乱想着,终于惹恼了亚里斯多德。

    “喂,小子。你这不是自找麻烦吗?你不是就想有情人终成眷属吗?现在只要你主动争取一下,我想一定不会有问题的。你说的那个家伙虽然十五年后会成为大魔导,但是别说他现在什么都不是,就算是。只要你想,我也能让象屁一样消失了。这还有什么问题?”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我很怀疑我们真的是有情人吗?”阿布使劲地抓着头皮,一脸苦瓜。

    “我就见不得你这种泛酸的人。你这种人就是三个字――书呆子。典型的看书看傻了的那种,被无聊的言情小说毒害了的那种,相信爱情至上的傻子”亚里斯多德在思海里咆哮。

    “我知道完美的爱情很难,可是我相信这世间一定会有。”

    “那凭什么就会落在你身上呢?你以为你是谁?小子,你已经够幸运了。不能把所有的好运气都落到你一个人身上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恐怕神灵都会妒忌的。”

    “你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神灵吗?”

    亚里斯多德无语,在思海里大声干笑。

    阿布继续,声音低沉:“我认为爱情这种东西不关乎运气,只在于你如何去追求。”

    “少说这种酸掉我大牙的东西。我只想知道你到底想怎么办?”

    “你现在有牙吗?”阿布的反问让亚里斯多德气的直哼哼。

    “好小子,看来心情不错了,还能和我幽一默。”

    “也许我确实有点自寻烦恼。不过,我不这么认为,至少我想明白了原来我一直喜欢的爱恋的是十六岁以前那个天真可爱的妮可。但是我不知道的是,我是否喜欢现在的妮可?”

    亚里斯多德嘴里嘟噜着:“靠原来你有恋童癖呀不过,你这要求恐怕是实现不了了,毕竟这个世界上轮回戒指只有一枚,我可不能让你去追女人”

    阿布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继续自顾自的说着:“这是个崭新的世界。我完全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样?我也无法想象和估计妮可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改变。不过,我会永远怀念那张可爱的笑脸。”

    “你到底想说什么呀?”

    “成熟未必就一定是不好,只是我对于现在的妮可一时恐怕还无法接受,所以等等吧。反正我们都还只有十六岁。不是有位哲人说过,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吗?”

    “可是我却听过另外一句话:时间是最好的毒药。”

    亚里斯多德的话音刚落,保罗一阵风的闯了进来:“少爷,不好了。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保罗一脸的焦急。

    威尔逊去买马,觉得只带杜维去似乎人太少了。他觉得保罗年纪最小,应该好说话。所以才让保罗和他一起去买马。保罗虽然有些讨厌威尔逊,但是他毕竟只有十六岁,买马总比待在客栈里有意思的多,于是欣然前往。

    他们所在的图库城乃是萨玛以南最后的一座万人以上的城市。图库以北二十公里就要进入人烟稀少的萨玛山区。因此萨玛山区的不少人每月的十五号都会到图库来赶集。因此每个月的十五号对于图库城来说都像是在过节,热闹非凡。

    有罗伊这个地头蛇带路,威尔逊对价格又不是很在意。而且这段时间来,他发现七公主脑子进水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对于金钱方面相当大方。因此买马很顺利。他们一共买了五十匹萨玛矮马。

    保罗听说奴隶市场就在马市边上,因此提议去看看。

    罗斯和达克是不同的。罗斯的奴隶贸易相当繁荣。奴隶的来源也很多,有战犯、还有帝国判为奴隶的罪犯,还有人贩子从其它国家贩卖过来的奴隶。跟达克最大的不同的是,如果没有郡守以上官员的特赦令,不但奴隶一辈子都是奴隶,而且奴隶的子孙后代从一出身就属于该奴隶的主人。因此罗斯奴隶的命运要比达克悲惨的多。

    保罗他们刚走进奴隶市场,就看到一个几乎一丝不挂的女人从里面冲了出来,保罗促不及防之下正好被迎头撞上,于是二人摔成了一团.保罗还从来没有和女人有这么亲密的接触,顿时面红耳赤的同时,心跳急剧加快,仿佛有一只小鹿在胸腔中奔跑。

    “我不是故意的。”保罗手忙脚乱的站了起来,低着头手足无措。

    女人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挣扎着迅速站起,一把推开保罗,然后拔腿就跑。

    “喂!小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保罗大声地喊叫着.

    十几名壮汉冲过来一把将保罗推开。保罗毫无防备之下再次倒地。后面的人疾冲上去,好几个直接从他的右手上踩过。保罗痛的哇哇大叫。

    只是他还没有破口大骂出来,就被眼前的事情惊呆了。

    那些壮汉很快追上了刚才的那个女人。几个人挥舞着皮鞭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乱抽。

    女人在地上来回的打滚,大声的呻吟着,哭喊着。

    鲜血与眼泪齐飞

    几名壮汉没有丝毫的懈怠和怜惜,嘴里一边用保罗不明白的罗斯语咒骂着,一边时不时的大声的狞笑着。

    这时,路旁有不少的路人驻足围观。大多数人面无表情,而有一些人更是眉飞色舞的在一旁兴奋的指指点点。

    …………

    保罗的心抽搐了一下,虽然他完全听不懂一句罗斯语。不管是壮汉的咒骂还是女人的哀求以及路人的兴灾乐祸的评论,他都完全彻底的不明白。不过,他还是隐约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这个女人大概是名奴隶。可能是想逃跑,现在被追上了。

    保罗的心很难过。虽然他不是奴隶。达克帝国的本国国民中也已经没有了奴隶很多年了。但是七岁的时候,他就被穷困的实在没有办法的父母卖到了鲁尔城的米商人米歇尔做学徒。

    学徒的生活实际上比之奴隶好不了多少。这也算是达克帝国的商人们针对帝国取消本国国民为奴隶法案的一项创造性发明。学徒和奴隶唯一的最大区别就是如果一旦他们出现了非正常的死亡,他们的师傅将受到帝国法律的制裁,而奴隶主则完全拥有奴隶的一切,包括他的生死。

    小小年纪的保罗从此过上了悲惨的学徒生活。他要负责米歇儿家的几乎全部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米店里的诸项杂务以及各种他的师傅米店老板米歇尔种种随时的指派。

    他每天的睡眠时间从来没有超过四个小时。就这样,还几乎每天都要遭到老板一家的各个成员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借口而加在他身上的滥骂和毒打。当然工钱是没有的。因为通常学徒们在出师之前一切工作都是免费的。师傅只是管他的食宿。当然质量就不用说了,一般情况下数量也是无法保证的。

    帝国大多数的学徒尤其是那些十二岁以下的小学徒们一般都长期处于半饥饿状态。保罗自然也不例外。按照规定学徒们一般在18岁最迟二十岁的时候一定要出师。只是按惯例,出师之后的学徒还要免费为师傅打一到三年不等的工。

    保罗作了两年的学徒。用枯瘦如柴来形容当时的他一点都不过分。至今他还对这段日子不堪回首。当然由于当时太小,再加上已经过去七、八年了,米歇尔一家如何折磨他的他已经很多都记不太清楚了。只有一点他至今难忘,那就是那短段日子里,虽然他每天的睡眠时间非常可怜。但是他还是常常睡不着。因为他常常在半夜被饿醒。

    苦难的经历直到有一天他去给一家人家送米,结果在当场昏倒在阿布的父母安迪夫妇的马车前。安迪夫妇看到了他一身的淤青。掀开那件满是补丁的衣服下,那瘦小的身躯那简直就是一层皮包着的骷髅。阿布的母亲戈洛丽亚当时哭的淅沥哗啦的。最终安迪夫妇用十五个金币的价格从米歇尔手上买断了保罗的学徒合同。

    …………

    保罗很想冲上去救下那个可怜的女奴,不过他捏紧的拳头最终还是松开了。因为他记得阿布几天前和他说过的话,今后要尽量低调一点。而且他也明白这里是罗斯国。现在罗斯和达克的关系正紧张的战争一触即发。而这一切的起因正是因为阿布杀了罗斯国的三公主。此时此刻,对费利克斯家无比感激的他,自然不想再给阿布添麻烦。因为上一次正是因为他挨了一鞭子,才差一点引起了和罗斯法圣菲利普的冲突。虽然机缘巧合竟然救出了表小姐妮可。但是每当他想起万一当时和菲利普动起手了,那会怎么样?

    每当想到这里,他都是冷汗浃背。

    所以,他决定忍了。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一向被他瞧不起的威尔逊站了出来,大声的向着那些壮汉喊着什么。

    一旁的杜唯小声的向他翻译着。他才知道,这个女奴刚才在奴隶市场被一家ji院老板买了。她趁买卖双方准备交割的时候,逃了出来。而根据罗斯国的法律,逃跑的奴隶只有一个下场:就是千刀万剐之死。据说,罗斯国正是希望通过此项法律来遏止住奴隶的逃跑。而各奴隶主们也都非常支持。

    这样的酷刑也的确让许多的奴隶不敢越雷池一步。虽然罗斯的奴隶们境遇悲惨,但是每年奴隶的逃亡人数却一直维持在相当低的水平。已经连续十年,每年的逃奴都没有超过一百人。

    刚才那些壮汉们一边抽,一边叫嚣让她享受完一顿鞭刑之后,就将送她去图库的治安所。没有任何意外的话,她将在三天之内处以剐刑。

    威尔逊则是在说,他愿意用那名ji院老板双倍的价钱买下那名女奴。

    保罗用钦佩的目光望向威尔逊。看来他也不是全无优点。不管怎么说,威尔逊是个好人

    出乎威尔逊、保罗等人意外的是那些壮汉们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威尔逊的话,继续抽打着那逃跑的女奴。

    威尔逊于是大叫道:“三倍,我出三倍的价钱”

    罗伊一开始乐的看这些达克盗墓贼出丑。不过,现在他看到威尔逊等人似乎在玩真的,于是焦急起来。因为毕竟自己是帮里派来给他们带路的,虽然不知道他们到底和帮中的大佬们有什么关系,总之他不想出什么意外。作为罗斯第一大帮的黑蛇帮在罗斯帝国大多数地方都设有分会,势力不可谓不大,但是有些势力他们还是不敢去招惹的。譬如魔法协会、剑师协会,又譬如萨玛山区的阿尔法家族。

    图库城虽然不属于萨玛山区,并不属于阿尔法家族的封地。但是近几十年来,阿尔法家族不少成员都迁居在此。罗斯帝国的各方势力都自动慢慢的全部撤出了图库城。就连罗斯帝国如今的国王克里斯托弗陛下实际上也默认了这个事实。因为他不但把图库城附近直属帝国的驻军全部调走了。而且委任了两位阿尔法家族的旁系官员分别担任图库城的城主及税务官。十五年了,也没有对这两人的职务进行任何的调动。

    阿尔法家族不是黑蛇帮惹的起的。当然更不是他罗伊惹的起的。尽管这些奴隶贩子未必就一定和阿尔法家族有关联,但是还是少一事比多一事好。

    何况罗伊也明白,虽然对逃奴处以剐刑,会让奴隶主有一定的损失,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一名贵族对此公然提出异议。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奴隶主对帝国的这项法令都极为支持。因为大多数奴隶主都认为只有严格的执行杀一敬百,才能让震慑住那些有逃跑打算的奴隶们。

    于是,罗伊不敢再旁观下去了。他上前一步,想要将威尔逊拉开。他想说;奴隶市场上的女奴多的是,只要你出的起价钱,漂亮的也不少,何必要在这里惹麻烦呢?

    可惜,他话还没有说出口,就晚了。

    一名奴隶贩子中的壮汉手举着鞭子就向着威尔逊奔来,上来就是一鞭子:“哪里来的不长眼的家伙,趁爷爷没有发火之前给我滚蛋”

    威尔逊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他虽然从来没有和人真正的战斗过,但是他毕竟是一位剑师,一位货真价实的水系剑师。尽管他从来认为只有智慧才是最有用的武器,但是并不防碍他用剑来教训这个看起来似乎很强壮的奴隶贩子。因为从他动手的模样看起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普通人。

    威尔逊不慌不忙的拔出了剑。不由得不他镇定,因为那个奴隶的贩子的动作对于一名剑师来说,实在是太慢了。

    威尔逊挥动着的长剑前带着约三十公分长的蓝色光芒,看起来诡异中带着几分神秘。

    “剑师”一旁围观中的人群中有人大声的喊叫起来。

    那名冲过来的奴隶贩子此时有些慌了神。他原本只是以为威尔逊只是一名路过的不知深浅的小白脸,没想到他竟然是位剑师

    他这时候想退,却已经来不及了。

    只听的“嗤啦”一声,蓝光一闪,他手中挥舞的长鞭断成了两截。

    长剑去势不停,直向他的面门刺来。他感到森森寒意扑面而来。不及多想,直接往地上一躺,然后疾速向后滚去。

    尽管这样,他还是慢了半拍。长剑上的斗气削掉了他的大半个鼻尖。整个脸上鲜血淋淋,他不禁捂着鼻子在地上嚎叫哀鸣,滚来滚去。

    威尔逊还是第一次伤人,看到那人在流血。心里一阵茫然。

    一位奴隶贩子拾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向他投掷过去,“啪”的一声正中他的额头。

    他“呀”的惨叫一声,长剑落地,双手捂住鲜血直冒的额头。

    那些奴隶贩子们纷纷哈哈大笑;“原来是个雏啊”说着纷纷拾起地上的石头向着威尔逊扔去。

    威尔逊左躲右闪,可是还是挨了七、八块石头,脸上已经是鼻青脸肿,鲜血直流。这一下,奴隶贩子们更是群情高涨。十个人同时挥舞着皮鞭向着这边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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