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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恐怖之王-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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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2章.恐怖之王-斯蒂芬.金

    这一次畅快淋漓的交锋,几乎可以用大获全胜来形容。作为绝地反击的荣少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不过这时候的他马上又要投入到另外一个重要的事情中去,那就是-----摆满月酒

    所谓的摆满月酒当然是给他的一对龙凤胎宝贝摆了,按理说满月酒是满一个月后就应该摆的,可是现在由于事忙,荣少亨不得不推迟了大半个月,选择在9月15日摆宴。

    摆宴前一天,书房内,荣少亨独自抽着烟烟,正在等待着一个重要的消息。一个事关玄霆娱乐下一部电影的消息。

    总观玄霆娱乐的发展,一开始是走小成本路线,拍摄以《铁血战士》为主题的科幻电影,要么就走故事情节路线,拍摄类似《电锯惊魂》,《死神来了》这样的惊秫电影。等到荣少亨来到好莱坞以后,方正式开始大展拳脚,拍摄了《生化危机》,《空中监狱》,《变相怪杰》,《人鬼情未了》,以及《断背山》等一系列的大电影。可以说玄霆娱乐的发展是迅速的,高速的,快捷的。

    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荣少亨强势的发展状态,他要进一步巩固自己在好莱坞电影界的地位,于是两部大制作出现了,分别是还在拍摄当中卢卡斯执导的星战之《魅影危机》,还有已经上映了,并且在整个美国掀起风暴的《星河舰队》。

    如今虽然靠着连续几个步骤的手段,荣少亨利用舆论,将自己的名声推至顶峰。可是荣少亨知道,过多地渲染这些铁血暴力,过多地追求电影商业化,对于玄霆未来的形象会很不利,所以在这段时间内荣少亨绞尽脑汁,想要执导一部“平息骚动,触动心灵”的经典电影。恰巧这时候他看到了美国书刊排行榜上的一篇文章,马上,荣少亨眼前一亮,知道自己想要拍摄的是什么了。

    那篇小说出自一部短篇小说集,名字叫做《肖申克的救赎》,而这部书的作者就是号称美国“金庸”的恐怖大师-----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是美国文学界中的一个传奇,犹如荣少亨在电影界一样。

    当年这个穷困的只能用包牛奶的废纸打字写作的教师,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继而在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8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可以说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如今,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如是说。

    如果说斯蒂芬?金在美国恐怖文学上的成就犹如香港的金庸无人可比的话  ,那么他在电影方面的成就也不可小觑。几乎他的每一部小说都被改编后搬上银幕。甚至可以说,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史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而在这些众多的改编电影中,最有名的就是那部号称好莱坞恐怖片里程碑的----《闪灵》。

    《闪灵》,这部最伟大“斯蒂芬。金电影”在1980年,被导演斯坦利。库布利克这位“天才的混蛋”拍竣。但斯蒂芬。金甚至从来没有这样承认过这是一部“斯蒂芬。金电影”,他认为库布利克完全窜改了他的原作,因为在影片最后,库布利克让主人公作家杰克杀死黑人厨师后,用利斧疯狂砍杀自己的妻儿,却被冻死在迷宫中。而在小说中,杰克并未杀死任何人,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史蒂芬。金认为库布利克是在用他的小说“蓄意伤害观众”。无论如何争议,《闪灵》作为一部艺术恐怖片,无疑是经典的。他拍出了人类在生存压力下、彼此无法沟通下的精神变异,直至毁灭。主人公杰克的身份是业余作者,正在为家庭生活和个人事业而苦恼——这也恰恰是斯蒂芬。金曾几何时的真实写照。库布利克在视听语言上的高超运用使得其它“斯蒂芬。金电影”显得有些不足道。尤其是用低机位高速摄像机追拍杰克的儿子在诡异无比的地毯上骑车的镜头显足了天才本色。

    该影片里最显露心理恐怖之处莫过于,妻子乍见杰克日夜打印的小说稿纸上竟然一行行全是“只会工作不会娱乐的杰克很快就要发疯”观众的凉意怎么不从足底生起,而这恐怕也是斯蒂芬。金在未成名前的焦虑、绝望心态的抒发。而影片中与杰克喝酒的幽灵则可以当作是他创作出来的——作家由此受到内心与外界的双重折磨而终究崩溃。所以说,在这部作品是斯蒂芬.金部分的人生写照。

    但是作为过来人的荣少亨却知道,除了这部《闪灵》之外,在前世斯蒂芬.金还有一部比《闪灵》更加伟大的震撼人心的作品,那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如今这部小说集已经发行,随着口碑的传颂,无疑将会有很多有眼光的电影人会抢先洽谈这部小说的拍摄权,因此荣少亨不得不比他们更早一步联系斯蒂芬.金,洽谈合作拍戏的事宜。

    被荣少亨委以重任的是马屁精安东尼,此君的马屁技巧已经达到了踏雪无痕出神入化的境地,荣少亨相信凭借他那三寸不烂高潮迭起的口舌,绝对能够触动斯蒂芬.金那诡异的神经,从而达成合作拍戏的共识。

    就在荣少亨踱着步子,抽着香烟,来回走动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考。

    “是安东尼么?”荣少亨惊喜道。

    “是我,老板”马上安东尼那笑嘻嘻的模样就出现了在了荣少亨的面前。

    一看安东尼那笑呵呵的模样,荣少亨就知道与斯蒂芬.金交涉的事情有戏了。

    “说说看,事情办得怎么样?”荣少亨对给安东尼一根香烟道。

    能够获得老板赏赐香烟,这可是极其难得的事情,安东尼有些小兴奋地将香烟在鼻子地下闻了一下,这才美美地说道:“我很辛苦地才见到了那个斯蒂芬.金----上帝呀,他们一家人居住在一座阴森森的大房子里,搞得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说重点”荣少亨呵斥道。

    “呵呵,马上就到重点了,”安东尼笑道,“我进去后,那斯蒂芬.金请我喝咖啡,很苦的咖啡,我差点没吐出来,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忍受的,或许当作家的,尤其是写恐怖小说的,都有些神经病,”安东尼嘟囔了一句,“后来我与他谈起了合作拍戏的事情,他显得很上心,不过最后却只撂下一句话----”

    “哦,什么话?”荣少亨好奇道。

    “他说----”安东尼欲言又止。

    “说什么?”

    “他说,你们玄霆要想拍这部电影,让那个玄霆的荣少亨亲自来谈”

    “他是这样说的吗?”荣少亨噌地起来了。“那你说了些什么?”

    “我我我,我说啦,你太忙,抽不出时间,可是那个斯蒂芬.金像倔驴一样,就是不听,他说只要你去和他见一面,什么事情都好商量,要不然,没戏”安东尼没了刚才的嬉皮笑脸,换上一副义愤填膺状。

    “是吗?”荣少亨单手插在马甲口袋里,忽然笑了,“有个性我喜欢”

    “什么,老板?”安东尼不明所以。

    “我说我很欣赏这个斯蒂芬.金”荣少亨说道。“你去准备车”一边说着一边穿外套。

    “做什么?”

    “他不是要见我么,我现在就去拜访他”

    “啊?”安东尼张大了嘴巴。“这么快?”

    ....................................................

    由于斯蒂芬.金居住在距离洛杉矶比较远的缅因州,所以为了赶时间,荣少亨不得不租用了一架直升飞机,直接从洛杉矶飞过去。

    几将近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荣少亨终于抵达了斯蒂芬.金的居住地。

    这是一栋非常特殊的房子,巨大,阴森。如果非要形容的话,这栋房子就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城堡。荣少亨实在不明白,斯蒂芬.金为何会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难道多年的恐怖写作生涯已经让他的生活变的有些难以捉摸了。

    此刻,还没等荣少亨敲门,那扇铁栅栏大门竟然已经打开,一名佣人模样的黑人笑着道:“请问您是荣少亨先生么?斯蒂芬.金先生已经等你很久了。”

    荣少亨诧异:“他怎么知道我会来?”

    “呵呵,金先生说您是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所以一定会来”

    “呵呵,看起来这位斯蒂芬先生倒是挺了解我的”荣少亨摸摸鼻子。

    走近斯蒂芬.金这栋古老的别墅,荣少亨仔细观看,周围环境很是清雅,僻静,绿色的蔓藤盘旋地缠绕在这栋巨大的建筑物上,而这栋别墅的造型很是尖耸,有些像哥特式建筑,给人一种心灵上的压抑与震撼。

    走进大厅,荣少亨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第一位前来找斯蒂芬.金的客人,除了自己外,一名记者正在提斯蒂芬.金做采访。

    斯蒂芬.金的模样长得有些周星驰版的孙悟空,有些古怪和滑稽,只不过脸稍长一些,此刻这位靠写作成为美国文化界亿万富翁的牛人,正拿着烟斗,斜靠在骆驼绒制作的沙发上,对着记者侃侃而谈。而那名记者则拿着笔沙沙地做着笔记,时不时用崇拜的眼光看斯蒂芬.金一眼。

    “斯蒂芬.金先生,这一次你的短篇小说集《四季怪谈》一上市就收到了广大读者们的欢迎,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我只想说,这部小说集就像是我的孩子一样,我将它们创造出来,然后摆到各大书店去卖,如果你们喜欢,可以把它们带回家,如果不喜欢可以用来包三明治,可是不管怎么说,它们存在我记忆中的部分,都是最重的,也是最深刻的。无数个日夜我在思考它们的故事情节,考虑着怎么打扮它们,塑造它们,至于包装方面就要问我的出版商了----总之我的看法就是,你们喜欢,我就放心”斯蒂芬.金说话的语速很快,这或许与他从事的职业有关,一般来说作家的思维跳跃都很快,所以说话的语速就会不自觉的与思维同步----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香港写武侠的牛人古龙,据说此人沉默寡言,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但是却内藏乾坤。

    “那么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作为现今美国最畅销的恐怖小说大师,对于写作你有什么看法?”

    “我的看法很简单,要想成大富翁,写作去吧要想慢性自杀,也写作去吧”

    “呵呵,你的话很幽默----那么你本人对于现今参与写作的作家有什么建议?”

    斯蒂芬.金吸了一口烟斗,看了一眼走进来的荣少亨,点头示意他先坐下,然后才对那记者道:“如果家中孩子曾被狗咬,千万不要跟他们的父母说,《养狗指南》上没有坏狗。我保证他们一定会打掉你的牙齿,因为凡事总有例外。不论我怎么说,也不能欺骗你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烂作家。很抱歉,实际上烂作家有很多。”

    停顿了一下,斯蒂芬.金吐着烟雾,继续道:“不可否认,作家是进入人类才华和创造力金字塔中的一群人。金字塔的底部是其中的泛泛之辈。相比之下,上一层数量稍少,但仍是较受欢迎的一群;你可以在当地的报纸专栏,书店书架上,和公开的诗文发表会上发现他们的踪迹。再上一层的人数就少多了,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好作家。在最顶端的便是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福克纳,济慈,海明威等人。这些人可以说是天才,神圣不可侵犯,创造力超乎我们的想象。大部分的作家都不了解自己,认为自己除了是一个幸运的怪胎外,什么也不是----至少就某些层面来说,因而过着悲惨的生活。这些人的作品就像t型台上的模特,天生就有美丽的面孔和身材。而我,很幸运,就是其中一位靓模,并且走到了亿万富翁的地步,笔杆耍耍,就有钱赚,看似很轻松,其中的辛酸可能了解我的人就都知道。”

    斯蒂芬.金说完这段话,沉默了一下。因为凡是了解斯蒂芬.金的人就都知道他苦难的曲折的创作生涯。当初投稿无数,却总被退稿,还被骂成“异想天开的傻蛋”因为太穷,连买打字纸的钱都没有,于是就捡人家包牛奶用的废纸来写作,过往的苦难历历在目,这让斯蒂芬.金身上永远充满了写作品的欲望与动力----不仅仅是为了钱,还有一口气

    那记者等着斯蒂芬.金的情绪缓和一些后又问道:“您的这部短篇小说集出版以后,虽然大受欢迎,但也遭受到一些评论家的指责,说你过度的卖弄技巧,用技巧来包装你的恐怖故事,看着很吓人,却内容空洞乏味---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呵呵,作为一名作家不可能被每一个人都喜爱或者接受。”斯蒂芬.金自嘲地笑了笑,“即使是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界的莎士比亚,也必须要面对评论一定程度上的攻击。他的多产----不写作时就努力生产小孩,和成功,源于和我们一样花大量时间阅读,然后从阅读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写作技巧,有了技巧才能拿文字堆砌故事,所以说,那么评价我说我用技巧故弄玄虚的朋友们,也许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阅读,什么叫做小说,什么又叫做文学,他们只知道攻击人,是一件很爽的事儿”

    那名记者用笔杆挠了挠头,然后又笑着说道:“谢谢你,斯蒂芬.金先生,谢谢你接受我的独家采访,在采访结束的最后,我还想代表广大的读者。还有那些希望能够像你一样通过写作成为亿万富翁的朋友们询问一个问题-----究竟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斯蒂芬.金咬着烟斗微微一笑,道:“如果你真的想成为一名作家,就必须要遵守‘常阅读和常写作’这两项原则,因为这是唯一的方法,成功没有捷径”

    在结束了采访以后,斯蒂芬.金微笑着送走了那名记者,这才回到屋子里面,对荣少亨伸出手道:“真的是很对不起,荣先生。让你久等了”

    荣少亨微微一笑道:“没关系,能够近距离地看到你的访问,这也是一种荣幸。”

    “呵呵,你能这样说我就放心了。”斯蒂芬.金笑了笑,然后又道:“喝咖啡还是茶?”

    荣少亨立即道:“咖啡就免了,还是喝茶吧”因为他想起了安东尼所说的,超级苦的苦咖啡。

    “你真是幸运,刚好前几天我托人从中国带来了一些顶尖的茶叶我想,这一定会很适合你的胃口。”斯蒂芬.金笑着让佣人将茶拿出来。

    “说实话,我觉得中国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将我的作品带去中国,十亿人能够看到我的作品,想起来就让人很兴奋呵”

    荣少亨一听这话,不禁心说,千万不要,你要是那样做的话,只有败走麦城的份儿,因为中国读者根本就接受不了你的作品。

    荣少亨这可不是瞎说,前世有事实为证,当年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系列在中国卖到最后只能上了旧书摊。首先说明的是,斯蒂芬金绝对是经典作家,全世界的经典作家。这一点无容置疑。但是这个号称“恐怖之王”的美国作家为什么不能在中国掀起狂澜,荣少亨觉得有几点:

    第一,中国人对文学的欣赏水准整体有些不如欧美,所以文学性强的小说国内只有小众买帐,文学性强的通俗小说也同样,恰好金的东西就属这一类,他的语言比较讲究,描写刻画都很细致,但这些属于文学范畴之内的东西,看通俗小说的国内读者(很多都是小孩)并不太当回事,他们看的是故事。

    第二、金的作品节奏缓慢,有些甚至罗嗦,国人偏爱节奏快的作品。比如金古梁,比如琼瑶阿姨,还有未来的网络文学。

    第三、金的作品不重悬念架设,通常以人物为中心来讲平直地叙述故事,国人偏爱以谜团和悬念技巧架构的悬念类小说。

    第四、中美文化差别,很多奔着恐怖名头看他作品的人会感到失望,因为不觉得恐怖。也正由于这种文化差别,很多美国人看了有感触和共鸣之处,我们没什么感觉。

    第五、一些作品的翻译实在不怎么样,云山雾罩的比传说中的“凤姐”还要难以捉摸,让人真的看不下去。

    总的来说,荣少亨觉得还是欣赏水平和文化差异造成的,斯蒂芬.金的东西在中国来说,很难成为大众读物。以至于败走麦城,丢了老大的面子,用赵本山的话来说,“俺这一颗心,拔凉拔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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