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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绝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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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十三一边担心着沈重华,一边为了秋家的事情加快脚步的时候,被他惦记着的沈重华在干什么呢?

    冬日里难得阳光灿烂的日子,林氏一早就起来了,把家里面那些被褥统统拿出来晾在院子里面,做好了早饭,自从欧阳瑾瑜和沈重华来了,他们一家人的伙食就改善了很多,林氏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也不是那种不知变通的人。

    这样的生活不知道多少人羡慕着呢,自己再有什么不满足的,怕是老天爷都要看不过眼了,就算是她救了那两个人老天爷给他们家的奖励吧

    吴文早早的起身读书,拿凉水洗了脸,顿时打了个寒战整个人清醒过来,擦干净手脸推门出来,就看见母亲在忙着做早饭了。

    “起来了?”林氏瞧见儿子,笑了笑:“先出去走走散散步,一会儿回来吃早饭,读书虽然重要,可不能一味的读书不顾身体。”也幸好欧阳公子给了不少银子,她能给儿子添上些肉食什么的,可能是心理原因,总觉得最近儿子比起以前来好像胖了一些了。

    吴文是个传统的读书人,虽然有时候会帮着母亲烧火什么的,却也是坚守君子远包厨的,母亲做饭他自然是插不上手去,闻言也就慢慢的出去散步去了,每天早上他基本上都会出门溜达一圈,顺便活动一下因为读书而僵硬的身体。

    欧阳瑾瑜推开门,吴家就那么几间房,吴文读书需要清静,自己占据了一间,林氏跟沈重华住一间,剩下一间就给了他。

    “公子起来了?等会儿就能吃饭了。”林氏瞧见他,赶紧直起身子,不知道为什么,欧阳公子明明就很是和善,也不会仗势欺人什么的,她见了却总是感觉有些局促不安。

    或许这就是上等人和下等人,有钱有势的人家和贫苦人家之间的距离吧,林氏心里不无自嘲的想。

    欧阳瑾瑜出身高贵,自然住不习惯这样拮据的条件,可是因为沈重华就睡在隔壁,这样简单粗陋的环境也变得像是仙境一样,对于救了他们性命的林氏心里抱着一份感激,缓步走近:“好香啊,做的什么好吃的?”

    林氏有些局促的握着勺子露出笑容:“乡下人哪有什么好吃的?不过是看着冬日里冷,早上吃点热乎的,瞎做一些,公子将就着用点儿。”

    欧阳瑾瑜瞧见锅里面已经开始沸腾的水,切碎的木耳、香菇随着水势咕噜噜的滚动着,此外还有些不知名的像是野菜干一样的东西在水里面打着滚儿,一股奇特的香味儿散发出来。

    林氏见水开了,顾不上去管欧阳瑾瑜,赶紧把自己早就拌好的面疙瘩倒进水里,拿起勺子来搅了搅,随手利落的敲了两个鸡蛋到碗里面搅匀了倒进锅里,撤了灶里面的柴火,把早就切好的香葱加进去,白的面疙瘩,黑的木耳香菇,黄的鸡蛋,绿的葱花,看起来倒是颜色缤纷。

    林氏先给欧阳瑾瑜盛了一碗,端上来:“您先吃着,我去叫了重华起来,这丫头睡起来好半天叫不醒。”

    欧阳瑾瑜闻言失笑,看着林氏进了屋,目光才微微的黯淡下来,他们已经在吴家停留了好几日,重华跟林氏之间倒是越发的熟悉亲热起来,他却觉得问题有些令人烦恼,心不在焉的搅动着碗里面的疙瘩汤,没什么食欲。

    虽然是在乡下地方,欧阳瑾瑜却并没有因此就成了聋子瞎子,他醒过来之后很快就跟欧阳家族暗地里的势力搭上了线,所以六大家族彼此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全都知道,也知道了那一日他跟重华出事之后秋十三放出一条酷似传说之中蛟龙的怪兽跟李家大打出手,把李家百年老宅几乎给毁了个干净。

    乍一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欧阳瑾瑜第一个反应就是吃惊,秋十三身边什么时候有了这样厉害的帮手了?随即就是愤怒,他们一出事秋十三马上就赶到了,可见他根本就没有被李家的人控制住,或者从一开始落入李家手里,就是他自己一手策划出来的,却累的他们这些人为了他的事情百般忙碌,重华甚至差点搭上性命。

    这样的男人,行事如此任性,叫他如何放心把重华交给对方?这样的事情若是再来一次,谁也不能保证还会有这好运气可以死里逃生。

    欧阳瑾瑜心里的天平渐渐地向着隐瞒重华行踪这样的选择倾斜,在弄明白秋十三是否稳重可靠之前,还是瞒着他重华的消息吧。

    每天早上叫沈重华起床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越是冷的天气她就越是眷恋温暖的被窝,欧阳瑾瑜见吴家的被褥虽然干净,却大多都是些陈年物件儿了,早就不怎么保暖了,所以现在他们用着的都是欧阳瑾瑜从城里买来的新棉被,松软舒适,越发叫人不想起来了。

    林氏好不容易把缩在被窝里的沈重华给拉出来,帮着迷迷糊糊的姑娘梳洗了,女儿家娇贵,也没像吴文一样用冷水,用的全是早就烧好的热水兑出来冷热适中的温水。

    直到梳洗完了,沈重华才算是有点清醒过来,不一会儿吴文也会来了,他们几人就围着简陋的桌子吃晚饭,吴文继续回到屋里去读书,欧阳瑾瑜有事出门去了,林氏就找出自己没完成的绣品开始刺绣,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些荷包什么的最是畅销的时候,多绣一点儿能够多得几个钱。

    沈重华开始的时候还好奇的看着,过了一会儿,林氏忽然觉得今日似乎有些过于安静了,重华居然没有黏在身边小动物一样的扭来扭去,放下绣品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往日里闹得她不得安生的小姑娘居然乖乖地坐在那里拿着林氏早就做好的素净荷包在那里飞针走线。

    被这样的情况惊到的林氏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走过去,本以为沈重华看着好玩有样学样的,谁知道一眼看到那荷包上面渐渐展露出来的图案,饶是多年刺绣用这个养家糊口的林氏也不禁吃了一惊,这般好的绣活,就算是在城里她也是未曾见过的。

    沈重华手里拿着的是一个宝蓝色的荷包,样式颜色都是适合男子佩戴的,她在上面绣了鱼跃龙门,龙门隐隐约约的出现在白色的雾里,水里一条红艳艳的鲤鱼跳出来,甩着水珠,对着龙门奋力的跳跃着,龙门另一边一条龙被云雾遮掩住了部分,显得不是那么真切,却越发显得神秘莫测,叫人心中热血澎湃,细细品味鱼跃龙门化为龙的情景。

    林氏看的呆住了,沈重华的速度用飞针走线来形容那绝对毫不夸张,那般复杂的图案在她手底下不消片刻功夫就出现了,好像完全不需要思考一样,行云流水的出现。

    等到绣完了最后一针,沈重华咬断了线头,对着站在身边的林氏眯着眼睛笑,那笑容代表的意思很明显:求表扬。

    林氏接过来看了看,越发啧啧称赞,这样的寓意,对那些学子们正是一种无言的激励啊,寒窗十年苦读,一朝成名天下知,可不就是像是鲤鱼跳龙门一样吗?

    她甚至都想把这荷包给吴文挂上,求个吉利呢。

    一只小手拽住衣角扯了扯,林氏顺着看过去,正好对上沈重华小狗一样水汪汪的眼睛,忍不住就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脑袋,后者立刻弯起眼睛笑的像一只满足的小猫。

    林氏心里越发的对沈重华的身世感到好奇,看她的衣着打扮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发现他们的时候两个人一身是伤,欧阳公子更是个会武功的,十有八九是江湖人士,可是江湖女子一贯来都是刀光剑影里边混日子的,拿刀砍人她们在行,拿根绣花针就要了她们的性命了。

    重华究竟是什么人家的孩子?

    林氏发呆的功夫,沈重华已经快乐的找出那些还没来得及绣上图案的荷包手帕什么的,开始展现自己的一手绝活,林氏看着她那样的速度,从一开始的震惊渐渐的麻木起来,也不再盯着她看了,拿起自己还没完成的那一个继续开始绣,不过有了那么精美的绣品作对比,自己用了心绣出来的东西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不禁感慨着,真是人比人得死啊。

    林氏本来估算着过年以前自己还能在完成几个荷包什么的可以小赚一笔,顺便多买点儿过年用的东西,谁知道多了沈重华这样一个生力军,怕年后涨价早就买来做好的荷包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被她给弄完了,看着丫头意犹未尽的样子,林氏嘴角抽了抽,把自己手上那个刚完成的喜鹊登枝的荷包藏进了袖子里。

    没办法, 对着那些精美的荷包,自己的手艺实在是拿不出手来啊。

    因为今日的天气实在是好,林氏看着天色还早,大概还够上一趟城的,就跟屋里面读书的吴文说了一声,锅里面早就已经放上了饭菜,吃的时候自己加把火热热就是了,然后套上牛车,把那些绣品用个包袱皮包好了,带着小尾巴沈重华一道往城里去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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