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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章+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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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天气已经开始热了起来,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一阵阵微风吹过来,特别的凉爽,还带着草木的清香。

    茉儿站在玉米地里,伸出手握住面前玉米树上的一个饱满的玉米,它头上长着束束枣红色的缨子,用力一扭,玉米就被摘了下来,把玉米身上裹着的层层玉米叶扒开,便可看见一颗颗珍珠般的金黄色的果实的玉米籽儿。茉儿弯下腰,把玉米放进袋子里,擦了把汗,又继续干活。

    炎热的盛夏。一排排的玉米杆像一个个威武的战士挺豆着,身上都插着“大棒槌”,玉米穗子憋足了劲儿,鼓鼓囊囊的。

    茉儿全身包的严严实实的,连脸上就带着属于这边专有的头巾,就是用一块布把整个头给包住,只露出来眼睛、鼻子、嘴巴以及周围的面容,然后在下巴这边打一个结,防止掉下来。

    头巾本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地里进行农作的时候为了尽量少的避免炙热太阳炎热的光照而发明的一种简单朴实的小发明。不知道别的地方有没有这种头巾,在茶溪村这边,几乎大大小小的女人都会戴着头巾,夏天防晒,冬天用来保暖,着实是个好用的东西。

    茉儿刚刚来的时候,一点也不习惯戴头巾,每次去山上,去田里面老是被树枝什么的勾到头发。荷氏强制的叫茉儿要戴着,茉儿才别别扭扭的戴了上去,老觉得好奇怪,好像别人都在用奇奇怪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不过,在茉儿戴去山上几次之后,体会了它的好处之后,现在一般去山上、田里面,甚至赶路都会戴着这花花的头巾,不过,在家里和去镇上就坚决不戴。

    第二天,宛宣睁开眼睛,外面已经日上三竿,柏氏早就起来了。温暖的阳光从纸糊的窗户上缕缕的渗入房间,在房间里面形成了一道从璀璨的光线,一阵迷朦。

    宛宣赶紧用手摸摸脖子上的珍珠是不是还在,看着依旧是淡青色的珍珠时,宛宣布在心里没默默念“进去”,就进入了有池塘和土地的空间里了,看着空间里面依旧不变的景象,宛宣就把心放入了肚子里面了,心里默念着“出去”,就又在原来的床上了。

    捏了捏自己的手臂,“好疼啊”。原来昨天的不是在做梦,我真的拥有了一个空间啊!宛宣高兴的在床上打着滚。

    柏氏听到声响,进来看的女儿那调皮的样子,宠溺的捏了捏宛宣的小鼻子说:“真是只小懒猪,太阳都已经照屁股,还没起来”。

    宛宣朝柏氏吐了吐舌头,爬上柏氏的身上,甜甜的说:“娘亲,我自己穿好衣服,等一下你帮我梳个简单点的头发,好不好啊”。柏氏受不了女儿的撒娇,摸了摸宛宣的头说“好,咱们家宣儿真乖”。

    宛宣在心里默默的流着泪,我不能不乖啊,昨天顶着像鸟巢般的发型真的是快受不了了,明明只是个七岁的乡村小女孩,真不知道柏氏为什么要帮宛宣梳那么复杂的发型,好看是好看,可却太累了,自己的小手没办法把要到腰部的头发梳个马尾,都说“身体发肤,授之父母”。

    可这么小的小屁孩留这么长的头发,可真没道理啊!不过原主的头发可真不错,乌黑油亮,滑腻柔软,摸着如丝绢一般,自己真是赚了。

    宛宣在心里小小的自恋了一下,边麻利的把衣服穿好,收拾好床铺,叫柏氏帮她把头发给梳好,柏氏果然不负宛宣所望,只稍微的帮宛宣把头发给绑起来,看起来又舒适又简单。

    柏氏看着满意的笑了笑,或许,柏氏也觉得小孩子这样比较轻松吧。

    子涵已经去夫子家里了,要等晚上才能回家。吃完饭,柏氏接着在屋子里绣着绣活,明天就是赶集的日子了,要在赶集前把这些绣好,去换了钱,家里已经没有细米了,粗粮也要没有了。

    昨天,子涵他们网来的鱼还没煮,晚上就就着鱼汤和粗面吃,晚上多做点,明天早上吃,明天早上得早早的赶路过去,去镇上要走一个多时辰,先去把鸡蛋卖了,在把绣活送去店里,还有那些珍珠,宛宣说要卖,也得去找找买家,看了看可以卖多少,得先帮齐家把钱凑一凑先还上,不然他们的日子怎么过啊。

    看着宛宣和子涵瘦弱的身体,也得给他们补一补,还得在带宛宣去医馆在看下,看一看身体有没有全好,把欠顾郎中的钱先还上,虽然顾郎中说没关系,但毕竟不好意思。

    也得多买点,桃花和三郎也要补一下。要用钱的地方真的很多,现在宛宣好了,自己可以去多找点赚钱的方法。

    吃饱饭,宛宣在自己家的院子里观察着,看着昨天稍微烫一下的蚌肉,柏氏已经把它们的壳给处理掉了,把蚌肉放在一个竹漏里面,放在院子里,让太阳暴晒,宛宣去把蚌肉给翻一翻,让它们充分的沐浴在阳光下。想着过不久就可以吃到用蚌肉去煮的汤面,前世吃到的那种爽滑酥嫩的触觉,直到现在还是回味无穷,想着想着,宛宣都快流口水了,赶紧走开。

    到篱笆旁,看着开着紫红色的豆荚花,一片红艳艳的,已经有小豆荚偷偷的冒了出来,如此的可爱。

    南面的那两颗柿子树,已经开满了淡黄色的小花,芬香扑鼻,香气溢满了整个院子,看着这些花朵,宛宣好像看到了九月时红彤彤的柿子挂在树上的景象了,直看得口水直咽。柿子树旁边有一小块开的整整齐齐的地,但却只是种了一点黄瓜和韭菜,还有一大块留着。

    宛宣想着,柏氏说明天要去镇上,自己一定要跟着去,不但要把那些珍珠卖的好点,还要叫柏氏买一些菜籽来,不但这块地要多种点东西,还要在空间里面种一些,看一看空间是不是有什么神奇的功能。

    哦,对了,昨天采到的那颗小茴香,我还放在水里哪,我把它放进空间里去种一下,看一看会不会成活。说做就做,宛宣去把那颗小茴香拿出来,到子涵的屋子里,看了看,柏氏正在认真的做着绣活。

    拿了一个小铲子,宛宣闪进了空间,看着空间依旧是那样的景象,好像都没什么变化,在田地上铲了一个坑,把小茴香给种了下去,到池塘里洗了洗手,用手捧了一点水,浇在了小茴香的上,看着小茴香立即变得活生生的,宛宣呼吸了下空间里新香的空气,就出了空间。去看柏氏。

    看着柏氏那灵动的双手,一下一下的就呈现出了新活的小鸟,真像要从布里飞出来似的。宛宣在旁边直看的目瞪口呆,想着自己前世绣个十字绣都歪歪缺缺的,这个真不是我能胜任的。

    柏氏看着宛宣那皱着眉头的小脸蛋,宠溺的对着她说;“宣儿,这个很容易的,但要多练习,等宛宣身体在好一点,娘亲在教导你哦”。

    宛宣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幸好不是现在就让自己学,等身体好点了,自己在想办法,宛宣在心里偷偷的笑着。上去抱住柏氏的脖子说:“娘亲,明天,哥哥也能放假,咱们一家一起去镇上哦,咱们门口有一块空地,咱们买点种子来,咱们自己种菜吃,那些野菜好难吃,好不好啊”!

    柏氏看着懂事的小宛宣,心里一酸,点了点头说:“好啊,咱们家宣儿真懂事,明天娘亲买糖给你吃”。

    宛宣高兴的转了个圈。就跑去了哥哥子涵的房间里,刚才看到哥哥桌子上有一本书,自己要去看一看这边的字和自己前世的一样不,自己认识不,从哥哥的口中套出现在是历史上五代十国时期,而自己所处的这个国家叫墨国,历史上好像没有,应该是个架空的国家,现在的皇上尹胤祥统治的很好,社会比较安定,每个地方都挺富足的,市场很繁荣,学习气氛也很好。

    宛宣看着哥哥桌子上的书,是本百家姓,虽然是繁体的,但幸好自己还是能从记忆中摸索出这些字的意思,算是个半文盲,以后要叫哥哥教导,这样自己会认字的事就比较说得过了,还有自己那一笔毛笔字也要好好的练一练,不然惨不忍睹啊!

    当夕阳西下时,陌子涵从山路上走了上来,看着自己的小妹在篱笆旁边等着自己,高兴的抱起了小妹进入屋子里,宛宣在心里直冒汗,姐姐我竟然被一个十一岁的小屁孩吃了豆腐,虽然是自己的哥哥,而且还长的挺好看的,想象着他长大了,应该是胡歌类型的帅哥,心里小小的发了个花痴。

    “哥哥,先放我下来,我有事要问你......”,宛宣急忙的叫着。子涵很惊讶的问:“小妹,怎么了,有什么事吗?身体还会不舒服吗?”柏氏听到这个,也急忙问怎么了。

    宛宣心里冒着汗,直说:“不是,不是,只是我想和哥哥读书认字,可以吗”?宛宣心里胆怯了一下,因为古代不是都提倡“女子无才才是德吗”?子涵听了,很高兴的说:“当然好了,小妹不说,我也要教你的,咱们家的女子可都是会读书认字的。”

    宛宣高兴的连吃饭都觉得好香,晚上吃好饭,就进屋早早的睡觉了,因为明天要很早的起来赶路。宛宣从柏氏口中知道,这边的大集市是十五天一次的,这天,读书的学子可以放假,而小集市是五天一次的,小集市学子就不可以放假了。宛宣心里想着,难怪说“十年寒窗啊”,读书人可真不容易啊。

    宛宣等柏氏进入睡眠时,就进入了空间里面,看一看小茴香长的怎么样,一进去,宛宣就呆了眼了,小茴香长的绿油油的,早上还是那么小的一颗,到现在就已经长得和成年的茴香一样了,还比宛宣看到过的都要漂亮,还要翠绿。

    宛宣想着,是不是空间的时间比外面快啊,是不是植物在这里面都能这样快速的增长哪,明天买了种子来,在试一试”。想着,宛宣就出了空间,深深的睡着了。

    第二天,宛宣被柏氏叫起来时,外面还是一片黑漆漆的,宛宣目测了一下,现在差不多是凌晨四点多吧,心里悲催了一下,但是自己要去的。只能乖乖的起床,穿好衣服,吃好饭,跟着柏氏他们走,王氏也带着桃花早早的来了,五个人冒着早晨的露珠出发了。

    宛宣刚开始还很兴奋的左看右看,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时,就快受不了,听柏氏说,还要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就是要两个小时,宛宣累的直走不动,看着还算轻松的那几个人,心里直发誓,自己一定要好好的锻炼身体。

    柏氏看着走不动的宛宣,就把鸡蛋给了子涵,把宛宣抱了起来,宛宣感到特不好意思,但自己真的没法走了,只能乖乖的让柏氏抱着,其实,宛宣不知道,以前要带宛宣去看病时,都是柏氏从家里就抱着直到镇上的。

    到了镇上,差不多七点左右,柏氏和王氏先占了一个位置,把鸡蛋摆出来,看着差不多人都出来了,就开始吆喝着:“新鲜的鸡蛋哦,自己家的母鸡生的,又大又圆哦,一个只要四文钱哦.......”。

    宛宣看着平时那么安静的柏氏和王氏竟然也能如此吆喝,心里酸酸的,真是生活所逼啊。想着,宛宣也不甘示弱的喊着:“新鲜的鸡蛋,很圆很漂亮的,又香甜又爽口,先买先尝哦......”。

    旁边的人都被宛宣清清脆脆的声音吸引了,又看着一个那么粉粉嫩嫩的小女孩在那笑着吆喝着,都围过来看,又看着柏氏他们的鸡蛋的确又好又便宜,就都你几个我几个的买了,也没还价,把宛宣高兴的直咧嘴。柏氏留下12个,等一下要送给顾郎中的。

    收拾好东西,柏氏他们就往卖绣活的地方走去,柏氏和王氏都绣了七条手柏,一条15文,一共得105文,枕被三条,一条30文,一共得90文,加起来有195文,而桃花也绣了五条手柏和两条枕被,一共得135文,而刚才鸡蛋也卖了184文。卖了绣活之后,王氏他们要去买一些日用品,柏氏则要带着宛宣去顾郎中哪里,在看一看,身体好了嘛?于是,他们就相约在镇头哪里碰头。

    等王氏她们离开了之后,宛宣就缠着柏氏他们去卖珍珠,柏氏也是想着先去把珍珠卖了,在去顾郎中哪里。柏氏想着以前去卖首饰的那里,价钱还可以,就把这些拿去那边卖吧。

    柏氏带着宛宣和子涵往那家首饰店走,宛宣拉着柏氏说:“娘亲,等一下我们至少要把珍珠卖到600文哦,等一下我来和掌柜的谈哦”。

    宛宣之所以敢把珍珠想着卖的这样的价钱,是因为她从娘亲柏氏那边了解到,现在的珍珠都是从很远的海边运来的,好像还没人知道河蚌里面也能有珍珠,现在的珍珠差不多就是“有市无价”的,只是自己的这些比较小,也差不多只能卖的这个价钱而已。柏氏也想了想,价钱差不多这样,等一下可以让宛宣讲讲,如果不行,我在来讲。

    到了那家名为“林家首饰店”里,里面的东西算不上上品,但也是宛宣他们买不起的,虽然他们的衣服布料都很不好,但是店里面的小儿却并没有看不起他们,热情的介绍着一些比较便宜的首饰。宛宣看着,觉得这家店真不错,很会做生意。

    柏氏看着热情的小儿,不好意思的说:“我们不是来买首饰的,我们想找一下掌柜”。小儿听了,愣了一下,就叫他们先坐着,自己去叫掌柜,宛宣趁着小儿去找掌柜,自己又把他们店里观察了一下,想着如果以后自己有钱了,就都去养珍珠,自己开个珍珠首饰店,就专卖珍珠。

    掌柜的从里间出来,看着柏氏他们,恭敬的说着:“我就是这里的掌柜,不知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柏氏看着,拿出一颗珍珠出来给他看,说:“掌柜的,我们想跟你谈一笔生意”。

    掌柜的看到那个珍珠,眼睛一亮,把他们请进了里间里。端上茶水和点心,笑着问道:“敝姓林,请问夫人贵姓,您这样的珍珠还有多少哪”。宛宣心里想着,果然是商人本姓,一说话就露了出来。

    柏氏笑着说:“姓柏,我身上还有几十颗这样的珍珠,不知您觉得这样的珍珠值多少”。林掌柜拿去那颗珍珠,仔细的看着边说“这颗珍珠不够大,色泽也不光滑,又只是单白色的,我觉得一颗就500文了吧,我们店里也有这样的,也就差不多500文的价钱”。

    宛宣看着柏氏想答应下来的样子,急忙说道:“林掌柜,你不知道我们等到这些珍珠有多辛苦,又得挖,又得洗,而且现在这种珍珠并不多,对吧,一口价,一颗700文,我们这边有大点的也这样的价钱,您看,怎么样”。林掌柜在听着,看着这些话是这个差不多四五岁的小女孩讲的,觉得非常惊讶,看着柏氏把剩下的珍珠拿出来,的确很多比那颗大,想了想。就说;“好,可以,就700文,但以后你们如果在有这样的珍珠,一定只能卖给我们的店,可以不”?

    柏氏和宛宣连忙点头,林掌柜数了数一共有37颗,一共25两银子900文,拿着钱给柏氏,笑着说:“您的女儿真精明,以后肯定很能干的”。柏氏笑了笑,宠溺的看着宛宣。

    走出“林家首饰店”,宛宣感觉到柏氏和子涵微微激动着,子涵用力的捏了捏自己,疼的直咧嘴,说道;“娘亲,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好久没见到银子了”。柏氏心里也是这样的,激动的看着宛宣说:“今天多亏了你妹妹,咱们等下去买肉,晚上去包饺子吃”。宛宣高兴的说:“耶,晚上有饺子吃了,娘亲真好“。

    六月,天气已经开始热了起来,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一阵阵微风吹过来,特别的凉爽,还带着草木的清香。

    茉儿站在玉米地里,伸出手握住面前玉米树上的一个饱满的玉米,它头上长着束束枣红色的缨子,用力一扭,玉米就被摘了下来,把玉米身上裹着的层层玉米叶扒开,便可看见一颗颗珍珠般的金黄色的果实的玉米籽儿。茉儿弯下腰,把玉米放进袋子里,擦了把汗,又继续干活。

    炎热的盛夏。一排排的玉米杆像一个个威武的战士挺豆着,身上都插着“大棒槌”,玉米穗子憋足了劲儿,鼓鼓囊囊的。

    茉儿全身包的严严实实的,连脸上就带着属于这边专有的头巾,就是用一块布把整个头给包住,只露出来眼睛、鼻子、嘴巴以及周围的面容,然后在下巴这边打一个结,防止掉下来。

    头巾本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地里进行农作的时候为了尽量少的避免炙热太阳炎热的光照而发明的一种简单朴实的小发明。不知道别的地方有没有这种头巾,在茶溪村这边,几乎大大小小的女人都会戴着头巾,夏天防晒,冬天用来保暖,着实是个好用的东西。

    茉儿刚刚来的时候,一点也不习惯戴头巾,每次去山上,去田里面老是被树枝什么的勾到头发。荷氏强制的叫茉儿要戴着,茉儿才别别扭扭的戴了上去,老觉得好奇怪,好像别人都在用奇奇怪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不过,在茉儿戴去山上几次之后,体会了它的好处之后,现在一般去山上、田里面,甚至赶路都会戴着这花花的头巾,不过,在家里和去镇上就坚决不戴。

    茉儿瞅准了一只又肥又嫩的大玉米,用力把它从玉米秆上掰下来,玉米稳稳的落在我手上,仔细观察,这玉米的外衣是绿里带黄的。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