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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杀了他们(二)

作者:月出于东山之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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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斤觉得昨天来的这对父子好奇怪。()

    昨天虽然父亲一直都是低声下气的哄着儿子,但是终究能看出这是对父子,不过今天同样也是低声下气,看上去却像是上级对待下级了。

    而且昨天这对父子对自己还都是笑容满面的,今天虽然也是笑着的,但总觉得这笑得比哭还难看,而且让九斤总有点背脊发凉的感觉,好像自己和这对父子多大仇一般。

    原本九斤以为这对父子要住一段时间的,没想到他们没用过早餐就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孤零零的金锞子,九斤拿起一咬,一个浅浅的牙印子出现在了上面,将金锞子底部的精细花纹给毁了。

    这对父子在庄园就住了一个晚上,一共就用了两顿饭,和金锞子比起来,实在算不上什么,在这个人口还算比较密集的庄园里更算不上什么。

    于是九斤小心翼翼的将金锞子塞进了怀里,这间客房说是客房,其实只是一件空着的仆人房罢了,知道这对父子住在这里的没几个人,自己将这个金锞子私吞下来,相比也没什么问题。

    毕竟自己的儿子就要出生了,作为父亲的九斤要开始为自己儿子娶媳妇做打算,可不能让他像自己一样,三四十了才娶媳妇,娶的还是一个寡妇。

    庄子这么大,元八元五的来到就像是往原本就不平静的湖里丢了一颗石子,涟漪阵阵,但谁也不会在意,他们的离开也同样如此。

    不会有人会在意的。

    过了晌午,天阴了下来,开始下起了雨,这雨和夏天那种来得也快去的也快的暴雨不同,淅淅沥沥的,让人感觉有些凉意,忍不住紧了紧衣襟。

    这是初秋的雨。

    说是时光飞逝也没错,杨承得到萧霓裳消息是自己生日的时候,得到消息的他第二天就快马离开了广陵,而且以快马加鞭的状态进入了并州,所花时间也不过四天罢了,距离目的地不过五十万米,这个数字放在空间里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是放在平地上,也不过如此罢了。()

    可就是在这里,杨承足足卡了一个多月。

    的确是有一个多月了,养伤便就养了他半个月,现在早已过了立秋的时节。

    虽然秋老虎依旧张狂,但是和往年比起来,似乎有些病怏怏的了,看得出来,今年的冬天会很冷,而且会很长。

    杨承依靠在石柱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大概是真的被杨承说晕了吧,今天翟娇并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让他欣喜之余又有些无奈。

    毕竟翟娇是他现在接触外界事物的唯一途径。

    伴随着秋雨,仓库内的热气似乎也有些消散,让有些脱水症状的杨承不得不缓了一口气。

    还是再睡一觉吧,杨承看着瘪瘪的肚子,无奈的想到。

    但是他的心脏却不是这般平淡的反应,而是跳的异常愉悦,似乎是在告诉杨承,今天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般。

    事情的确是发生了,就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二贤庄的大门再度被敲开。

    九斤有些不耐烦的打开了门,他虽然喜欢热闹,但是不喜欢吃饭吃到一半被人打断,嘴角还带着菜油的他刚想要对门口的人破口大骂时,却生生的住了口。

    这次来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足足有上百号人。

    为首的那个人九斤认识,就是那个操着他听不懂口音的外乡人,而他身后站着的那些人九斤虽然不认识,却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九斤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见了一点世面的,自然不可能连本地官府衙役的衣服都认不出来。

    在九斤眼中,假如还没出世的儿子以后能成为大官那自然最好,要是能成为一个衙役的话,其实也不错。

    在百姓眼中,衙役和大官,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们不曾感受过这其中的差距。

    距离元臼最近的人是潞州府刺史的一个心腹属官,平时仗着刺史的宠信,他也都是鼻孔朝天的,可是对着元臼,他不敢,他虽然敢鼻孔朝天,但是他不傻,也知道该对谁鼻孔朝天,该对谁点头哈腰,面前这位年轻人可是自家刺史见了都要点头哈腰奉为上宾的。

    “你……你们这是要做什么?”九斤结结巴巴的问道。

    属官很有官威的咳嗽了一声,从怀里拿出一卷纸,展开放在了九斤的眼前,喝道:“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了,这是什么!?”

    喊得也很有气势,只可惜,九斤他压根就不识字,哪怕把字写得再大他也不认识,他只知道这张写满字的纸,很值钱……

    属官也懒得和九斤罗嗦了,一把把他推开,门一踹,手一挥:“给我搜!”

    上百个人齐声喊是,那声音自然是大的可怕,在这个空旷的山林里,已然有了淡淡的回声,随后上百人涌进了庄园里,那更是极大的动静了。

    单雄信正在吃饭,突然听到远处这么大的声音,眉头不由得一皱,问道:“出什么事了?”

    不一会,就有人进来汇报了:“庄主,官兵冲进庄子里了!”

    单雄信脸色一变,嚯的站起朝声音最吵的地方走去。

    他和本地官府的关系并不差,毕竟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

    即便现在的单雄信已经有了些许的反骨念头,但是他知道,这个天下现在是大隋,即便他有再大的本事也改变不了什么,他要做的就是等,等到大隋支离破碎无法统治这个天下时,才是他的舞台。

    但是在这之前,他也要准备啊,人,财,物,没有这些光靠一身武力造什么反?

    这个二贤庄就是他的大本营,他在二贤庄的地下密宫里准备了大量的武器,粮食……可是这么一做问题也就来了,在郊外突然出现了一个这么大的庄园,庄主肯定是个有钱人。

    世界上的官只有两种,一种是贪得,一种是不贪的,单雄信他不是主角,没有主角光环的他自然遇上了前者。

    虽然对于这种贪官,单雄信恨不得杀之以后快,但是他知道,假如自己真的做了什么的话,那么他之前的准备努力就会付之东流,而他也会丧了命。

    可是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做,那样的话贪官就必然会给他小鞋穿,万一来一个什么本州有贼偷出没,要求搜查,然后将那些东西搜出来的话——搜出一个造反未遂的人,那是升官发财的节奏啊,即便自己给再多的钱,也是没用的。

    有了权,才有钱。

    有了钱,没权,等同于没钱啊。

    因此单雄信每年也孝敬当地官府不少东西的,而当地官府也很识趣的对他们某些犯罪事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为什么,现在就突然涌入了这么多官兵呢?

    单雄信心头一紧,难道,是有人告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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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果然销魂,求安慰,话说书评区新界面完全无法直视啊。话说爱情公寓四要出了……于是我把时间轴往后拉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