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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搬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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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也不过是数日子,盼着老太太赶紧过生辰,过完了自己“一家子”也好赶紧搬出去自由自在。

    一家子?锦华摇头失笑。那还真不是自己的一家子,而是李茂林的一家子而已。不过,既然人家属意要让自己做这个“一家子”的主母,自己还真得好好的把这个担子挑起来不可。

    至于自己一脚踹了俏丫头这事,锦华故意没跟酒醒之后的李茂林说,她有点期待他知道后的反应。

    很快,她就看到了。

    李茂林毕竟是耳聪目明的人物,隔天就一脸兴味的挑帘子进来,没等换衣裳就凑到了她的身边,促狭的笑道,“原来娘子英武不减当年啊!”

    他永远都记得那时候她带给自己的不同寻常的悸动,那种爱而不得,滑不留手,让人抓心挠肝的难受。。。。。。到了真正成亲之后,那种兴奋的感觉很快就淡了下来。

    因为她似乎毫无障碍的就转变成了一个称心合格的当家主母,通情达理,贤淑大度,不管对自己父母兄弟,还是对继子姨娘,进退有度,都丝毫挑不出错来。

    他承认,他想娶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妻子。可是,终归好像是又少了些什么似的。

    锦华也笑,“你都知道了?”

    李茂林从背后把她搂在怀里,很有兴致的摇晃着,一边在她耳边笑。

    新婚的热情早就过去,李茂林不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少年,她刘锦华更是端庄了两辈子的怪胎,因此,两人对着,除了某些晚间的特殊时刻,他这样的亲近已经很罕见了。

    锦华略略挣开些。转过脸去盯着他看,脸上似笑非笑的,“我早就跟大爷说过了,我既然嫁过来,就要大爷一心一意的对我。别的什么女人,我不管她美若天仙,还是温柔似水,来一个我踹一个,来两个我踹一双!”

    “呵呵呵,你这个醋坛子!”李茂林显然愣了一下。又摸着脑袋尴尬的笑了起来,眼睛闪闪烁烁,别的话却什么都没说。

    想听的话没听到。刘锦华既觉得在意料之中,又免不了有些失望。

    只是到了晚间,他又忽然的极度热情起来,扳着她的头,不要命似的含弄着她的唇舌纠缠了半天。

    锦华被他亲的晕晕乎乎。心如撞鹿,竟然还意外的有了些沉迷的意思。

    亲吻这种事在他俩的亲密行为中,出现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锦华暗骂他不知道又发了哪门子的疯,其实她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以前她对亲吻很有些抵触,尤其是要交换彼此津液,每每让她觉得恶心。

    没两日。锦华不成想忽然收到了母亲曾氏的一封信。因两家离得近,曾氏又是很守礼的人,不愿多打扰女儿的生活。是以平时很少书信往来。

    锦华不知出了什么事,难道是入了冬父亲的咳疾又厉害了?她心里着急,赶紧拆了信来看,原来曾氏竟是写信抱怨儿媳妇来了。

    想想上回锦龙成亲的时候,余氏就没和母亲一条心。对大伯娘、锦秀和锦凤她们却很是亲热,曾氏的脸色都很不对了。由此自然是越来越看不惯这个儿媳妇。

    话说,人都是自私的,曾氏平时就深恨自己丈夫和独生儿子心里偏向大房那边,但那两人是她至亲,她恨着恨着也就习惯了。如今又来个新儿媳妇,居然也跟自己离心离德,这就让她更加的难以接受,因此是满纸的怨言和不满。

    人都是这样,相对于自己人,对外人总是要苛刻些,何况这人还是要跟自己“抢儿子”的儿媳妇,再加上跟儿子关系又不好,心里更会有意无意的把这些都怨怪到儿媳妇的头上。

    这样的婆媳怎么会处的好?

    锦华叹了口气,她没想到居然这么快,母亲和弟妹就已经开始针锋相对了。

    对此她也毫无办法,对于娘家人,她老是有一种无能无力的感觉。

    余氏虽然脾气温和,可也不是个软柿子,她自有她自己的是非观念。锦华并不打算去改变这个弟妹,只好绞尽脑汁的写信去宽慰母亲。

    不过,信末曾氏倒是幸灾乐祸的提到,听人说,曾尚才最近买了个长相不错的丫头放在书房里伺候着,锦凤一气之下跑到娘家住着不回家。

    锦华读到此处顿时吃了一惊,因为曾尚才的做法跟前世有很大不同。她没想到曾尚才如今还没得举人的功名,居然也如此嚣张了!

    难道是上回的事锦凤把他给惹火了?

    不过,也好,省的自己动手了,依着那俩人的性子,迟早得针尖对麦芒的干一场不可。

    锦凤一向是唯我独尊惯了的,又爱装,还矫揉造作的,看自己丈夫又看的太紧。而曾尚才胸中自有丘壑,有才气,也有傲气,对锦凤那样虚荣造作的妻子受得了才怪。

    一时之间,锦华手里捏着信纸,心里五味杂陈的。

    不知道锦凤会不会也落得跟自己前世一样的境地?应该不会吧,换了别人,该不会像自己一样从此就破罐子破摔,紧闭了心门,再也不愿意对那人露出哪怕一个笑脸吧?

    李夫人并不是整寿,自然是想悄悄的过了了事,没有大肆宣扬,可李家这些年也算交游广阔,闻风而来的人还是坐了整整两桌,自然都是平日里相交特别好的亲朋好友。

    李老爷子半隐退已经好几年了,因此除了李老爷子的几个老友,其他都是专为了李茂林来的。李茂林自然觉得大有面子,高兴得趾高气扬的,一整天都笑得春风得意的,就连张氏都忍不住在锦华耳边酸溜溜的念叨,“还是大哥有面子,朋友多啊。你看我们家二爷,连一个像样的至交好友都没露面呢!”

    锦华只是笑笑罢了。

    外面那些都是男人们的事儿,锦华的任务很是简单,祝寿的时候跟着李茂林给李夫人磕个头,把自己亲手做的针线奉上一样也就是了。

    这回她做的是一件夹棉的褙子,一针一线,都是她慢慢做出来的。面儿用的是婆婆素日喜爱的浅褐色妆花缎,里子用的是素淡的松江棉布,领口、袖口被仔细的掐了边。她相信,假如不是自己送的,婆婆一定会喜欢这件衣裳的。她成亲时送给李夫人的鞋子等物,从没见李夫人穿用过。

    但是,心意总得到了,不是么?

    虽然婆婆那冷淡的目光停留在这件衣裳上的时间太过短暂,可至少,自己这份心意身边这人已经明了了。他已经用怜惜的目光看了她好几次了,就是那种“不要紧,我知道你的心”的目光。

    李茂林对他亲娘的寿辰自然十分重视,出手就是一尊半尺多高紫檀木的观音,他娘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拿过去反复摩挲,还有他在旁边状似无意的再加上一句,“是孩儿自己动手雕的。”

    哎呦,我的心肝儿!

    李夫人韩氏当场差点飚下泪来。如若不是顾虑到小儿子和小儿媳在场的话。

    大房的两个孙辈也各有礼物奉上,无非是写了两幅祝寿的字而已。锦华早就先检查过了,明玉的字不好也不赖,端端正正,中规中矩,年龄在那里摆着呢,倒也差强人意。而明青的字则已经带了体了,还真是个有才的孩子。

    李夫人高兴地只点头,“好孩子!”

    二房一家人也磕了头,李茂森奉上一根寿字头的金簪,张氏也奉上了一双棉鞋,还羞羞答答的说道,“是儿媳亲手做的。”

    众人面上一团和气,都在夸赞老二一家孝顺,心里却都不约而同的撇嘴。什么亲手做的啊,张氏不会做女红是出了名的了,肯定又是二房的哪个通房给熬夜做的吧?

    锦华也在旁边,努力保持微笑。

    倒是那小丫头明真让人刮目相看,叮叮咚咚的拿琴弹了一曲,倒是十分中听的样子。真没想到,这小姑娘还真有两下子。

    周围赞誉声大起,张氏脸上大大的有光,嘴里不断谦虚着,“小孩子瞎谈呢。”

    倒是李茂森毫不客气的照单全收,呵呵笑道,“我早就知道我闺女是个小才女!”

    李老爷子更是高兴地一把把孙女抱起来,“我李金石的孙女,就得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啊!”那小女孩坐在她祖父的怀里,精致的下巴微扬,漂亮的眼睛照样斜睨着站在一边的明青和明玉两人,毫不掩饰的得意与炫耀。

    锦华一直知道张氏在培养女儿方面是不遗余力的,大概是因为她自己识字不多的缘故,就把希望全寄托在女儿身上,除了让女儿跟明玉一起学识字之外,另请了专门的师傅教授琴艺和女红。

    她一向纵容女儿,只除了在才学上头,是一点儿都不马虎的。

    从入秋开始,明真就一直在苦练给祖母祝寿的曲子。锦华甚至有时候还能听见明真的哭声和张氏的斥责声,大概是嫌闺女弹的不够好吧。

    这种对女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在商家是很少见的。在这方面,张氏还是很有眼光的,只可惜夫妻两个时刻教唆闺女“要争要抢”,“什么都该是我的,”实在把孩子惯的不成样子了。

    不过,功夫不负苦心人。今儿果然是博得了个满堂彩。

    这就是二房的目的。锦华是不信他们真是对婆婆一片孝心的,只不过想借机给他闺女扬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