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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森林历险之金鹰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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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锋陷入了沉思中.....

    如果跟他们打声招呼的话,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理自己?而且,会不会对自己有别的企图?大6上被杀害灭团的有很多,大都是在茂密的魔兽森林里面进行。如果对方是正直善辈,像库斯科那样的佣兵团,那样的话就好了。

    可是,如果对方看见自己这一行人,都是崭新的服装,而且还拿着奇怪的武器,那该怎么样呢?

    武器服装还好说,放进队员背包里,拿上大刀长剑和破的服装就行了。

    但是,自己的队伍,还有一个最致命的疑点!

    那就是自己一行人,没有一个人拥有魔法斗气!

    如果被他们现自己一行人浑身哪怕没有一点的魔法斗气,会不会立刻就下手呢?而且,就算他们是好的佣兵团,自己和他们解释自己怎么进入到魔兽森林里呢?而且是内围!

    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沙场走了过来。

    “队长,我们不应该和他们见面,我们和他们的身份不同,而且,我们的武器枪支是不能见人的!”沙场说完,就看着雁锋,看他怎么办。

    该怎么办?见还是不见?

    这时候,斯沃特5号得无线电又传来。

    “报告!他们已经离我们有5oo米了!报告完毕!”

    正在雁锋思考时,斯沃特5号又一声情报传来,让雁锋的思路打断。

    “报告!他们好像看见我们了,里面有人向我们指来!现在离我们有4oo米,报告完毕!”

    好吧!既然对方现了我们,那我就和他们见见面吧!

    雁锋站了起来,摸了摸鼻子,然后对着所有队员说道:“现在所有人都把枪支收进背包里,拿出大刀长剑,或者直接把手斧拿上。再把野战作战服穿上,务必在一分钟内整理好!完毕!”说完,雁锋自己就开始整理起来。

    雁锋把沙漠风暴收进仓库后,直接就拿着尼泊尔军刀,跨在了腰间。

    不到一分钟得时间,所有队员换装完毕。都穿着破烂的野战作战服,还有大刀、长剑、手斧、尼泊尔军刀。

    在雁锋的手势下,所有队员站的整整齐齐。沙场和斯沃特站在了雁锋左右。

    为了以防万一,雁锋让所有队员拿着迷彩沙鹰手枪,备用弹夹。把它隐藏跨在腰背后面。赛斯一组,都拿着沙漠风暴步枪。隐藏在最后面。

    “窸窸窣窣”的声音下,所有队员站得笔直,雁锋满意的点了点头。

    现在就等着对方的到来。

    “报告!他们已经离我们有百米了!报告完毕!”无线电里斯沃特5号传来的消息。

    “收到!斯沃特5号,你现在马上归队!完毕!”雁锋对着无线电说完,就开始向前观察。

    在离自己有百米的距离,雁锋才看清楚了对方。

    毕竟魔兽森林内围的树林比中围的要茂密繁盛!很难现。

    举起望远镜,雁锋开始侦查。

    视野里,有着3oo多人的各类职业佣兵,每个佣兵的穿着打扮都不一样,有的身穿铠甲、皮甲、魔法袍。武器也层次不群,大刀、长剑、弓箭,还有夸张的巨剑!

    雁锋放下了望远镜,收到了仓库里,对着后面的赛斯一组说道:“现情况不对,消灭对方所有人!接着,所有人全部扔出高爆手雷,然后后撤拉开距离!”

    转过身来,雁锋就看到,前面的佣兵团在离他们5o米处已经停下了。

    普洛斯是一名7级剑士,他和自己的兄弟在很多年前就创立了佣兵团。在森林外的其他小镇里还是有名气的!因为他们这个团是个臭名远扬的强盗佣兵团。这个团烧杀掠强无恶不作,曾在魔兽森林里伏杀过许多完成任务的佣兵团。而且,金鹰佣兵团还做着贩卖奴隶的生意。其他小镇上的佣兵团对他们恨之入骨!因为他们杀掉了很多的佣兵,这些佣兵里,有很多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曾经帮过自己的佣兵团。

    佣兵工会也悬赏5万金币捉拿普洛斯的佣兵团。其中,捉拿到普洛斯兄弟两,马上就会得到3万金币,1万积分,而且还会为完成者隐瞒名字。

    但是普洛斯是一个狡猾狡诈的败类人物,他经常夜里在小镇上进行活动,在其他城市里露面,然后找委托人来做任务。

    他们所创的佣兵团叫金鹰佣兵团,为什么叫金鹰佣兵团,那是因为,普洛斯有着一双犀利好似金鹰的眼睛,所以得此命名。现在佣兵团共有5oo多的成员,而且还是一个a级佣兵团,也是有实力的佣兵团。现在有2oo人在做其他任务,自己现在所率领的人员在做一件任务,那就是有人想要他在魔兽森林中围里抓捕,或者捕杀掉一只7级金毛焰虎。佣金12万。

    在历尽周折与拼搏,终于来到了魔兽森林中围。

    进入到中围,普洛斯就让队员魔法师使用魔法“追踪术”进行侦查前方情况。

    在前进了几天,在今天魔法师告诉普洛斯,前面4oo米处现了一队人类。

    听完魔法师的报告,普洛斯想了想,对方只有3o多人,自己这3oo多人还打不过吗?想完,普洛斯把自己的兄弟普罗克叫过来。

    “弟弟,现在前面有3o多人的佣兵,我还我们还是杀掉他们,顺便在搜点魔核,听魔法师说,他们现在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像是做完任务准备返程的。”普洛斯在说杀掉这些人类时,面目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是平常说话一样,可见此人的冷酷毒辣。

    “哦?这可是一个好消息!我可是最喜欢这些做完任务的佣兵团了,他们大都在返程的时候体力不行,而且身上都有现成的魔核。这可都是给我们留着呢!哈哈!大哥,你说我们该怎么杀掉他们?”普鲁克的一只眼睛在逃避佣兵的捕杀时受了对方一支箭。在伤完好后,瞎了一只眼,从此,普罗克更恨其他佣兵,遇到完成任务的佣兵团就灭!在说这话的时候,普罗克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不过。普罗克还是非常敬重自己的哥哥,自己的哥哥计策非常毒辣狡猾,每次伏击佣兵团的方案,都是他大哥策划的。

    普洛斯听完,露出了笑容,只说了一句。

    “先礼后兵!”

    普罗克听完,疑惑了一阵,大哥怎么想出这一计策?按以前的计策都是战决,现在这一计策好似有点慢啊!

    普罗斯看到自己的弟弟这样,笑了一下说道:“这些佣兵人数少,如果我们贸然的前去,他们肯定会有猜疑。所以,我们先摆出友好的姿态,然后趁他们不备时,快下手!这样快之下,他们会反应不过来,又不伤到我们的人手。到时候,我们的金币和魔核就会不费力的到我们手里了。哈哈!”说到最后,普洛斯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普罗克听完不由得赞叹:“大哥,真是妙啊!哈哈!我让他们有来无回!”说完,一副狰狞的表情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