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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水性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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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昆和它们胡吹神侃一番,到底还是**丝的灵魂,这贱嘴永远也改不了。(//

    让黄鼠狼去肯德基上班,他这才是典型的没安好心呢,让青蛇主动去找法海,还让法海在西湖岸边买房,法海天天出去化缘容易吗?让刺猬去学中医,用满身的刺儿给人针灸吗?

    可惜眼前只有一只狐狸精,若是多几只,他没准会带队去东莞了,帮助东莞城市复兴。

    其实,这里只有狐狸和刺猬的道行最高,至于青蛇,黄鼠狼和小灰鼠,以它们的生理特点来算,还都处在为未成年阶段,小灰鼠甚至只有三个月大,完全是在兽神驱使下才走入修炼一途的。

    所以,尽管它们能化作人形,但无论心智还是阅历都像一张白纸,可林昆又没时间看管它们,只能让它们互相照顾,大胆的在探索中成长,俗话说就是,放养。

    不过,林昆对它们唯一的要求是,一年之内不能离开龙腾大学的范围,人类在这里学知识,它们在这里血做人。

    同时林昆还要求它们,不要委屈自己,不要认为自己低人一头,若是有人挑衅,一定要给予凶狠的回击,但前提是不能主动去招惹人类,若是谈恋爱,搞对象就领导别论了。

    林昆完全是依照自己的性格再打造它们,给它们灌输了先入为主的基本做人理念,这是永远不能动摇的,也是唯一一的一点,决不能挨欺负。不主动惹事儿,但也决不能怕事儿。

    就在林昆和它们胡吹神侃的功夫,那只苍鹰已经将肉饼一般的兽神尸体吃得干干净净,地上只剩下一滩污血和一些骨渣了,林昆满头黑线,这苍鹰到底是有多恨兽神啊,还有,吃的这么干净,它到底是苍鹰还是苍蝇啊?

    交代完之后,林昆让它们现在就变成人形,跟着他一起步入人类社会。

    青色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就是一双三角眼看起来有些刁毒,不过,要是贴上假睫毛,刷上深颜色的眼影,仍然是美女一枚,青春靓丽,活力十足的小辣妹。

    刺猬变成了白发老妪,看起来慈眉善目,手拄拐中,就像街头常见到的老太太,林昆暗香,如果实在太缺钱,可以让它上街去碰瓷。()

    白狐还是那副妩媚勾人的摸样,而且身材妖娆,前凸后翘,尤其是那一双狐媚的眼睛,闪烁着撩人的媚光,林昆真想带她去东莞帮助城市复兴啊。

    黄鼠狼和小老鼠变成了两个小男孩,黄鼠狼看起来有七八岁的样子,小老鼠是个三岁左右的粉嫩小娃子,它们的头发此时也都变成了黑色。

    随后,那只吃饱喝足的苍鹰也变成了人形,是一个相当精装魁梧的汉子,鹰钩鼻,吊梢眼,看起来有种阴鸷的感觉,而它竟然没有穿衣服,胯下有一条貌似肥香肠的东西在晃来晃去。

    林昆当即挑了挑眉毛,问道:“什么东西?”

    苍鹰瓮声瓮气的回到:“大**!”

    “那也算大?”林昆当即不服气的就要解裤子:“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的大。”

    那苍鹰连忙摆手,有些羞涩的说:“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自己,是一只大雕!”

    哦,原来如此,这怪林昆对天空中的生物不太了解,什么鹰、隼、雕,几乎长得都差不多,他傻傻分不清楚。

    不过,它全身**还挂着一根肥香肠的摸样,肯定不能出去见人,林昆让它重新变回了雕的摸样,盘旋在空中,随后带着这只奇葩队伍离开了这座漆黑阴森的小树林。

    重新回到校园,五仙还有些不适应,见到人类还有些胆怯,只有白狐还好些,媚眼翻飞,引得不少男生纷纷侧目。

    偌大的校园,几十个学院,学生加起来有数万人,很多人一直到毕业都不曾见过面,所以,白狐假装自己是某系的新生,成功搭上了那个男生,而现在,它们要重新给自己制定身份了。

    林昆先带它们来到了陶琳娜的单身公寓,这里已经算是他们的大本营了,他告诉五仙,以后有事情可以来这里找他,如果他不在,找这里的女主人也可以。

    至于接下来的事情,林昆就不愿意操心了,解散,大家尽情去享受人类的生活,大步流星的走上自己的路吧。

    时间一晃,一上午的时间又过去了,看着五仙欢呼雀跃的走了,林昆感到有些如梦似幻的感觉,无意中还有这番机缘,真是好人有好报,不过刚才那一刻,他真的觉得自己很可能会丧命,而且被鹰爪刺入肩膀,被蟒蛇缠身的滋味真的很痛苦。

    但付出就会有回报,风险越大回报越大,一切都是值得的,只不过,那个兽神应该也是组织的人,因为他拿出的那几张照片,第一个目标人物就是程思忆,而程思忆是他们当前主要的猎杀目标,显然兽神也是被人指示的。

    现在兽神变成了肉饼被大雕吞入腹中,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组织知晓,暂时不会查到自己,而且,林昆相信,拥有自己这般火眼金睛能力的神魔少之又少,化作人形的五仙也轻易不会被人识破。

    林昆溜溜达达来到了食堂,此时这里已经来了很多人,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全部都在热烈的讨论着什么,他走过去一听,话题只有一个,就是刚才在体育馆里离奇死亡的那个男生,发生命案,总是会引起轩然大波,但看眼前这些人,就像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并没有多少恐惧感和同情感。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句话已经在今时今日发展到了极致。

    林昆比任何人都清楚原因,尽管此时他就像被人肉一样,被扒出了许多往事,听起来,他的人品也很差,仗着老子有钱,也玩弄了不少无知少女,当然,若不是他人品差,轻易也不会被狐狸精勾引。

    性格和人品决定命运啊。

    林昆懒得听八卦,打了一份饭菜,端着盘子寻找位置,想要找一个远离是非与八卦的地方,很快,他在不远的角落中,看到了有空位,而且旁边只有两个男生,其中一个趴在桌子上,貌似在哭,旁边的男生在劝,看起来基情四射。

    而那个正在劝人的男生林昆还认识,是他宿舍的老四,徐城。

    徐城不是在和网吧妹纸热恋吗,怎么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对方还是个男生?徐城有这方面的嗜好吗?

    林昆好奇的走过去,还未靠近就听到了哭声,那男生果然在哭,林昆纳闷的坐下,徐城没有看他,而是唉声叹气的劝慰道:“算了吧,为了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你要振作起来,天涯何处无芳草啊。”

    徐城的话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失恋劝慰的术语,被女生甩掉的可怜虫在大学校园中随处可见,确实不值得伤心,更不值得哭泣,砍掉了一棵碍眼的树,你可以看到整片森林。

    林昆坐下,徐城这才看到他,连忙说道:“二哥你来的正好,快帮我劝劝他。”

    “怎么回事儿?”林昆看得出,徐城和他关系不错,帮帮忙也是无所谓。

    那男生仍然在埋头哭泣,徐城有些难以启齿,想了想说道:“他叫曾胜,是我班上的同学,是个很重情义的人,有个高中时期就在一起的女朋友,感情也很好,前些天俩人去我的网吧玩,他女朋友的手机被小偷偷走了,结果这哥们无比彪悍,竟然去我的网吧兼职做网管,一天天的蹲点守着小偷……

    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今天凌晨的时候抓到了那个小偷,竟然还要回了他女朋友的手机,那是当初他送给女友的定情信物,相当经典的诺基亚手机,这不,一大早回来,兴匆匆的想要把手机还给女朋友!”

    “果然够彪悍。”林昆由衷的竖起大拇指,真心的赞道:“就这份毅力与执着就值得钦佩,他女友一定很感动吧,为什么还会和他分手呢?”

    林昆如此一问,害得曾胜哭得更伤心了,徐城一脸无奈的说道:“有个学长送给他女友一部苹果五,结果,他女友就跟学长在一起了!”

    靠……林昆大骂一声,他还在为小伙子的执着而感动呢,原来问题不是出在感情和执着上,而是处在诺基亚和苹果上!

    现在的女生啊,功利心太重了,虽然追求物质享受这一点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不能连节操,廉耻和情谊都不顾了。做人一定要有最起码的底线,要用一生去坚守。

    林昆看着那个叫曾胜的男生,苦笑道:“你既然这么伤心,就说明你真的喜欢她,那你在这里哭泣有什么用呢,赶快去买一台最新最高档的手机把你女朋友再抢回来吧。”

    林昆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同时也讽刺了爱慕虚荣,水性杨花的女人,如果只是为了一台手机就能朝三暮四的女人,那还不如用买手机的钱去青楼找姑娘呢,还能天天换花样。

    就在这时,曾胜忽然抬起头,虽然脸上带着泪痕,少了不少爷们的阳刚之气,但仍然是帅哥一枚,只听他委屈的说:“我并不是因为被甩而伤心,而是气我自己瞎了眼,居然一颗真心交给了这么个贱女人,我一定不能让她好过……哎,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