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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哥要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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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木繁茂,郁郁葱葱,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夜幕上星星不多,却显得格外明亮,平原上白色的帐篷蔓延开去,一眼望不到尽头。

    夜色中的原住民部落祥和安逸,除了门口个箭楼的哨兵之外,其他人基本都回到了各自的帐篷里休息了。

    尽管兽营周遭都是被核废料污染,充斥着像土狼一样低等恶心生物,但是核心地带还是保护的很是完好,万兽王为了体现对原住民部落的厚待,没有让他们迁移,还是驻扎在环境优美的紫晶平原之上。

    “尼洛,这么晚了你还没睡啊?明天一早就是咱们部落的成人礼了,你要代表所有今年满十六岁的孩子向死去的族人宣誓,要保持一个好的精神状态,早点睡吧?”

    原住民部落的大祭司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白胡子,向潘妮络问道,表情却好像没有因为这一年一度的大事,有什么兴奋和高兴。

    “我都准备好了,咱们的部落多灾多难,应该说些振奋人心的话,把大家的报仇情绪调动起来,让大家绝对不能忘记了自己部落的血海深仇,立志将乾天全部铲除掉。”

    潘妮络虽然刚刚满十六岁,但是前十六年人生的经历还是让她比平常孩子要成熟许多,在自己的哥哥叛离出逃的那一刻起,就立志成为为原住民部落报仇雪恨,重新复兴的领导者,这些年经过她的努力自己实力也是出类拔萃的,尽管与玛塔还是相差甚远,比起部落的其他孩子,已经算是佼佼者了。

    但是,原住民部落孩子的体质接受动物x基因的能力都很强,所以也有几个人和潘妮络差不多的实力,也都暗地里卯足了劲儿,要竞争部落头领的位置。

    明天一早就是一年一度的成人礼,大祭司和万兽王都指定潘妮络作为代表发言,潘妮络打定主意一定要充分把握住这次机会,让自己在原住民部落族人中的威望升高,为将来竞争部落首领打下基础。

    今年的成人礼万兽王特意安排了其他部落的青年代表前来观礼,明面上是过来道贺,显示出兽营联盟部落之间的团结和睦,实际上也是尚武的万兽王故意让各部落之间进行比拼,让他们到其他部落的优势,知耻而后勇奋起追击,从而使实现整个兽营的实力共同提高的目的。

    在兽营的联盟体系中,万兽王是独裁者,但是他也不是个昏庸之人,为了维系自己的统治和提升兽营的实力,他会按照每个联盟部落对兽营的贡献和实际战力分配食物、地盘和药剂,所以每个部落互相之间在面对外敌的时候是同盟战友关系,平时互相之间为了争夺利益,也会明争暗斗。

    下午的仪式除了要举行原住民部落的成人礼,各部落代表还要比较一番,并依照比赛成绩给予奖励,奖励很丰厚,潘尼洛更重视的是能够给自己的部落带来威望。

    抚摸着部落中自己的闺蜜了们专门为了这次仪式给自己缝制的精致兽皮礼服,潘妮洛有在睡前穿上一试的冲动。

    尽管潘尼洛平时的脾气性格像是个男孩子,在训练和完成任务上也是超级凶猛,被部落的男孩们‘赞’做是‘猛女’、‘男人婆’敬而远之。

    但是毕竟她还是个小女儿,在旁边没有人的时候,还是会臭美思春一番。

    我要是嫁人,肯定要嫁个像万兽王那样的英雄,可不能是像玛塔那样忘恩负义的叛徒,潘尼洛稍微思春了一下,便出门准备去紫晶池塘洗个澡。

    紫晶池塘是原住民部落附近的一个天然池塘,里面的池水含有矿物质,所以都是清澈的紫色,别这边环境优美,兽营中人可都不敢随便过来,因为这边还有一个名称就是泥沼地狱,在池塘周围满是危险的沼泽地,如果不小心陷进去,任凭你是绝顶高手,也是有生命危险。

    潘尼洛自小在这边长大,早就将池塘附近的地形摸得通透,将这边当做了自己的大浴室。

    绕过了大小十几个明暗沼泽,潘尼洛来到池塘边,尽管一般人都不会来,潘尼洛小心起见还是选择了一处水草丰茂的隐蔽地方,脱下衣服走了水中。

    这时候,在离紫晶池塘00米地方的一棵树上,磊哥正全神贯注地观察着面前不远处的一只怪鸟。

    磊哥追踪了这只鸟已经足足有七天七夜了,七天七夜中这个六代高手不眠不休,就要等到怪鸟的意志最薄弱的时候再动手捕捉。

    这种体型巨大的怪鸟很是稀有,像磊哥面前这一只资质相当好的鸟王就更是几近绝种,根据磊哥手头的资料兽营也仅有这一只了,别这种鸟的品相不是很好,但是脾气很大,生性高傲,要是你对它来硬的,它宁可绝食自杀也不肯就范,所以只能像熬鹰一样跟它耗着,直到它完全屈服为止。

    其实,磊哥也不是第一个过来抓鸟的人,兽营中的很多高手也过来试过,最终都是没有耗得住怪鸟,败兴而归,所以这次怪鸟到磊哥这个面皮白净的家伙也敢来抓自己,便戏谑地跟他玩玩。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人鸟的精神都很充沛,四天五天过去了,怪鸟就开始觉得这个人可能不寻常,几次试图从他面前逃脱,但还是被他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了上来。

    要问这个磊哥为什么要没事闲的去逮这只怪鸟,你猜对了!他就是没事闲的。

    这个乾天三号的磊哥本来就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乾天排名前五的这几个高手,神上也不会对他们束缚得太紧,只有与鬼殿相应高手对决的时候才让他们出场。

    所以磊哥平日里就是喝喝红酒、钓钓鱼、抽抽烟、小说,这个磊哥是个金庸控,最喜欢的就是神雕大侠杨过,所以他经常把自己的胳膊绑在身后cosplay人家,为了找到一把像玄铁重剑那样的兵刃耍帅,他用当时的全部身家从神榜排名十九的南非铁匠手里订制了重剑血印,其中的主要原料血印晶石,还是他从英国血族的威廉古堡中拼了重伤抢过来的一块。

    当然,是赶在人家德古拉公爵不在家的时候,否则他再怎么厉害,也肯定已经是一具干尸了。

    得到重剑之后,磊哥还觉得不大过瘾,好像还缺点儿什么,仔细思考了一下人生,终于想到自己还差一只神雕,至于小龙女那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了。

    于是乎,磊哥到查遍世界各大图书馆,打听了无数旅行家、驴友和动物学家,终于知道鬼殿地界上有这么一只形似神雕的怪鸟,从此也就注定了怪鸟的悲催命运。

    昨天,也就是第六天了,怪鸟的头开始发晕,脚底也变得开始轻浮,但那磊哥虽然打过几个哈欠,但是仍旧是整天抽着烟盯着自己,最终怪鸟打定主意,就是自己涉险也不能让他抓到,便引着磊哥慢慢走向兽营中的凶地之‘泥沼地狱’。

    假装低头吃了一会儿地上的葡萄,怪鸟眼睛的余光到磊哥掏出了身上皱皱巴巴的烟盒,从里面抽出了一根,点上美美地吸了一口,怪鸟真是搞不懂这个怪人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香烟,都已经是第六天了,还能从烟盒里面取出来。

    而且磊哥抽烟时候的享受样子,怪鸟就是一阵地郁闷,为了甩掉他,自己可是已经六天没有吃一顿好饭了,每当自己要捕猎的时候那个家伙都会横加出来干涉,将那些好吃的蛇鼠青蛙全部赶走,就给自己扔过来一些瓜果梨桃,哥们是吃荤的好不好,哥们儿跟花果山没有任何关系,哥现在一点体力都没有了,哥要吃肉!

    突然,树上磊哥侧耳轻轻起来,向远处的池塘望去,好像是分心了,怪鸟哪会放过这个好机会,撒开膀子就往芦苇从里面冲了进去。

    收回目光,磊哥见怪鸟已经不见踪影,心中也不着急,悠哉悠哉地从树上爬下来,向怪鸟逃窜的方向也钻进了芦苇荡。

    走出几步,磊哥便感觉身后一阵罡风袭来,心里知道是怪鸟又忍不住袭击自己了,嘿嘿一笑,也不想伤了它,轻轻一闪身,就将怪鸟的进攻躲了过去,嘴里还说呢:“兄弟,别鸡动别鸡动,我你也坚持不住了,你就从了我吧,我不会做你主人,咱们做兄弟。”

    怪鸟一击不中,才不会相信磊哥的话,又冲了过来,与磊哥混战在一起,虽然当时怪鸟只是三代适应期水平,但是磊哥不想伤它,所以一时间焦灼在了一起。

    这一个回合,一人一鸟的动作都很大,磊哥抓住了怪鸟的一只爪子,向外一甩,又跟着上去给了它肚子一小拳,结果落地的时候他们就悲催了,发现自己双脚已经陷入了沼泽之中。

    怪鸟挣扎着想出来,但是越是挣扎陷得越深,眼中充满了惊恐。

    磊哥也伸脚拔了拔发现自己也逃脱不了,叹了一口气说道:“没想到我大大小小几百战没死,现在竟是要身死在这臭泥沟子里面了,罢了罢了,咱们这么有缘,我们也成不了伙伴了,我就救你一回吧。”

    说着磊哥伸手探身抓住了怪鸟的脖子,一用力将它甩了出去,而自己因为用力很大,又陷下去了一大截,眼已经到了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