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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水中仙子(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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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膝跪了下去,无论是水中仙子还是那一泓碧水,杨乐天都已无力走到那里了。离水源只剩下二十丈的距离,他知道他要渴死在荒漠中了。

    然而,在临死前的一刻,杨乐天还要做最后一件事情。也许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他觉得这样做,值得,这样做,或许可以挽救兄弟的一条xing命。

    于是,他颤抖着抽出玄魂剑,将手腕贴上剑锋。“嚓!”如此锋利的宝剑,只需轻轻一划,便割出了一道深深的血口。粘稠的血浆顺着手腕流了出来,杨乐天将手腕搭在飞鸟的唇边,之后安心地倒了下去。

    就在轰然倒下的那一刻,杨乐天的唇边泛起了苦笑:我说过,我会有办法让你喝的。有了这些血,希望你能有机会醒过来,有力气爬向绿洲,然后……好好的活下去……

    水中的女子听到了远处栽倒的声音,惊慌地回过了头,在她看到那名倒在沙中的侠客时,那双波涛翻滚的眸子立刻变得静若止水。

    是震惊!绝对的震惊!又是意料之中的震惊!

    怎么会是她?!——瞬间看到水中仙子的脸,侠客的眼中出现了惊诧的光,一闪即逝。再也没有力气支撑眼皮的重量,杨乐天的脑袋重重地陷入了沙子。

    心脏在胸口猛地一撞,水中的女子草草地披了衣裳,从绿洲旁飞驰而来。

    “杨乐天。”女子俯下身,焦急地推动着侠客的身躯。

    粘稠的血液半凝滞在杨乐天的腕间,尽管因为脱水血液流得很慢,但是仍然在流,一点一滴地没入飞鸟干裂的嘴唇。

    真是蠢,这样做不是在自寻死路么?

    女子心里嗔怨着,掏出一块淡黄se的绢帕,在杨乐天正在淌血的手腕上缠绕了几圈。系好了结,女子心中突然又忐忑起来——救他?可是刚刚被他看见了……他什么都看见了,我是不是该把他这双眼睛挖掉?

    凌厉地探出了手,女子拨开杨乐天脸上那些乱得像枯草一样的发丝,露出那张覆着厚厚一层沙土的脸,柔滑的手指顺着他的额头下滑,慢慢抚上那双眼皮,顿住。

    挖掉他的双眼?

    女子心神一慌,手指也跟着颤抖,扪心自问:我不是来大漠寻他救他的么?可是这样做,不是成了加害?——望着那张邋遢的俊脸,女子的眼神渐入迷离——不可以这么做,如此美的一张脸,不能缺少了那对深邃动人的眸子,无论如何,不能动他的眸子!算了,再想办法……

    没有在多做犹豫,女子决定先救了两个人再说。身上带的那个缀满珠子的水袋刚刚已经在绿洲旁蓄满了水,这时正好往杨乐天的嘴里灌进去。

    一口、两口,更多的水流淌过干裂出血的喉咙,水袋中的水已经下去一半,人却未醒。女子转过身,将余下的水又往飞鸟的嘴里倒。

    一袋水都喂尽了,然而,地上的两个人仍在昏迷之中。女子焦急起来,忽然想起了什么,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那上面还绣着一条似蛇样的小龙。

    手腕一转,从荷包中滚出两颗黑黑的小丸,一人一颗,女子将两颗丹丸分别喂给了地上的两名侠客。

    这是震住毒xing的凝气归元丹——医仙的药,女子从医仙那里偷来的。

    没错,这名女子就是沁儿,她这次在密室外听了柳飞扬的秘密去,便借着拜祭继父的名义,回来西域寻找杨乐天。沁儿本是想报答杨乐天在热泉的救命之恩,却是不曾想到,这一次虽然在大漠中救了杨乐天的命,却被杨乐天看了她的身子去……那么,又该如何拔去杨乐天眼中所见?

    难道用……枉生蛊?!

    枉生蛊,这蛊毒的厉害之处,便是可以抹掉人在服蛊之前的一切贪嗔爱恨,甚至是人世中的全部记忆,唯留下武功不会忘记。万柳山庄的每一名新进的暗卫,都会先被迫服下枉生蛊,抹去原来的恩仇,之后再被灌以效忠主上的心念,防止背叛的发生。

    一旦服用了枉生蛊,手背上便会出现一枚如指甲大小的血se红斑,这也成为了暗卫的标记。然而,这个标记却没有出现在暗卫统领的手背上,那是柳飞扬故意留下吴yin天,便要看他如何从不可一视的盟主接班人,沦落为自己脚下的一条狗。

    沁儿掏出了一个小瓷瓶,枉生蛊就在瓷瓶当中。她低头看着杨乐天,再次犹豫起来:如果让杨乐天服下了枉生蛊,那么他的一生就毁了,即使有盖世武功,又该何去何从,难道把他收编成影卫?不,好讨厌那些行尸走肉,只会听命主上,没有自己的思想!再说,他会不记得我了吧,把我彻底忘记……不行,那样的话,岂不是白白让他看了去,太便宜他了……

    最终,沁儿说服了自己,给内心的不忍找了一个牵强的理由,她觉得这样心里平衡了。当然,她也有些暗暗后悔,后悔自己在绿洲中沐浴。若不是讨厌那些大漠风沙钻进头发衣衫,摩得肌肤生痛,她也不会不能忍到高昌。不知道为何,从童年就生长在西域的沁儿,仍是不能很好得适应西域的环境。

    一只缀着各se珠子的水袋静静地躺在沙子上,那个水中沐浴的仙子已经不见了踪影。杨乐天睁开眼睛,就看到飞鸟从绿洲那边走过来,头发湿漉漉的,像是刚刚浸了个凉。

    “义弟……”杨乐天虚弱地唤了一声,声音嘶哑。

    “大哥,你终于醒了。”飞鸟手中正持着一个缀满珠子的水袋,努力跑了几步,俯身扶起杨乐天,将水袋的塞子打开,贴上杨乐天的唇,“来,大哥,先喝口水。”

    杨乐天微眯着双眼,大口地吞起水来。喉痛忽然痛痒,似乎被沙子卡住了,引起了一阵咳嗽。

    “大哥,慢点,慢慢来……”飞鸟轻拍着杨乐天的背心。

    杨乐天摆摆手,“没……咳……没事。”他喘了两口气,扬起苍白的脸,苦涩一笑:“我的血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很难喝。”

    听此一言,飞鸟心头一紧,仿佛是被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当他醒来之时,发现从嘴角到下颌全都是鲜红的颜se,他就明白了那是大哥的血。大哥怎么可以这么做,明显是不要命了……如果血流尽了,就算是等他真的靠那些血醒过来,再拿绿洲的水去救大哥,恐怕也是回天乏术。

    “大哥,很难喝,做兄弟的这辈子都不想再尝到那个味道……”飞鸟顿了顿,勉强笑了笑:“你知道的,我最讨厌那些殷红的东西。”

    飞鸟在用那一声干笑,掩示着什么——是心疼和感动!杨乐天不仅感受到了,也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次飞鸟为了帮他夺玄魂剑而被严刑逼供,当他无从下手托起那副伤痕累累的身躯时,他的心头会有滴血的痛,那种滋味他真是再也不想尝到了。也许正如飞鸟口中所说的,再也不想尝到他血的味道。

    被复杂的情愫缠绕着,杨乐天低下了头,突然一怔,但见一块黄se的娟帕系于腕间——那是女人的东西,难道这是……

    看着杨乐天眸中波动的光,飞鸟笑了:“是大漠仙子送给你的礼物吧,另外,仙子还留下了这个呢!”

    杨乐天接过飞鸟递来的水袋,微微一笑。但见那只水袋上缀着五颜六se的小珠子,密密匝匝,仿若一颗颗小宝石,将一个普通的羊皮水袋妆点得颇具西域风情。

    娟帕、水袋……飘着淡淡的香气,是一股蜜糖的味道夹着茉莉花的清香,闻到这熟悉的气息,杨乐天唇边的笑意更深,仿佛明白了那东西的来源。

    沙漠表面的温度降了下来,兄弟二人又将迎来一个寒冷的夜晚。这个夜晚,他们守在绿洲旁,享受着丰富的水源,尽管饥肠辘辘,却是在大漠中过得最舒畅的一晚。

    杨乐天一步步地走入那泓碧水中,将整个污浊的身体都浸在水里。天上无数的繁星如钻石般地在黑暗的天穹中闪烁着,倒映在碧水中,仿若碎了一地的金盘。水泛涟漪,杨乐天钻出头来,沙土和污浊已从面颊上、发丝中悄然流走,沉入水底。余下的,是一张俊美白皙的脸,剑眉星目,鼻若悬胆,面如冠玉。连那张干裂的嘴唇,都像是吸饱了水的海绵,仿佛能挤出水来。

    有了水,再凭借暗流的力量,杨乐天恢复得很快。他靠在水边,露出结实的臂膀,在水下暗自运功。渐渐地,袅袅的热气在他体内蒸腾,他周围的水便如开了锅似的冒起了小泡。一串串的气泡不断浮出水面,便似有无数条小鱼围着他转圈,在他周围嬉戏、吐泡。

    杨乐天对着夜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一路走来,还没到达目的地,已然九死一生,前方不知道还有多少困难在等着他。命运弄人,可是他偏偏不想服输,他要办到的事情就必须要有个结果。无论前路有多艰辛,他都不会放弃。

    忽然感到有明艳的暖光跳跃在脸上,杨乐天侧头一瞥,看见在不远处,飞鸟燃起了一小簇火焰,以驱走大漠上的寒冷。一节节的胡杨枝被丢入火堆,这些生长在绿洲中的胡杨有着丰富的水源,自然茂盛多枝,虽没有枯枝易燃,但好在数量够多。况且,能有这么一点点的温暖在荒漠寒夜中已然足够了。

    唇边再次漾出了温和的笑,纯净、自然。杨乐天当然还记得那个水中仙子,但想起那美好的身姿,他的眸中却依然能保持着沉静和淡漠。因为在他的心里,留给爱情的,只有一个位置,而且这个位置已经被占据,生根发芽了。无论怎么都好,这位置永远不会被取代……

    五指紧紧地并拢在一起,杨乐天将那样珍贵的东西握在手心,握了良久,他才缓缓抬起手臂,将那东西托出了水面。那原本是一缕长发,现在编成了小辫子,便如一尾乖顺的小鱼,静静地躺在杨乐天的掌心里。这秀发是属于琳儿的,妻子在他临别相赠,以解异地相思之情。

    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非同小可。他追问琳儿,妻子却颔首不答。后来,他从微生雾那里得知了断发的原因……原来,正是那个水中仙子所为。

    握紧手中的辫子,杨乐天眯起了危险的眼睛——沁儿,你究竟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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