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做家长应用的智慧(8)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最强战神龙王殿天下第九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w.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的一位女同学,她工作、人际关系等各方面都很出色,却经常在家里打骂孩子。有一次我们聊天,她谈到她父亲时,历数其父的不是。小时候她父亲经常打她。她觉得父亲当年打她那些理由一个都站不住脚,对父亲的行为充满蔑视,甚至有一种仇恨感。后来我们聊到她的孩子,她又历数孩子的不争气,讲了一串孩子该打的事例。当我表示她对孩子的态度是来源于她父亲的粗暴时,她对此断然否定。说她和父亲不一样,她父亲打她没有道理,而她打儿子都是有理由的。

    是啊,我们小时候家里缺的主要是粮食,所以孩子把饭烧煳了会挨打。现在的孩子绝不会因为这事挨打,他们挨打的原因可能是考试不好或上网——可这是区别吗?这位女同学和她的父亲其实都因为同一个原因打孩子,即孩子惹自己不高兴了,他们对幼小的孩子共有的“教育方式”就是拳头。从做家长的修养上看,他们其实是很相像的。

    打骂孩子可能会解决眼前的一个小问题,却给孩子的成长留下大隐患,创痕会伴随孩子一生。经常挨打的孩子,他的身心两方面都会受到损害。他从家长那里感受到的是屈辱,体会的是自卑,学到的是粗暴,激起的是逆反。就像人冷了会起鸡皮疙瘩一样,他会不由自主地在心理和生理上发生一系列改变。

    蒙台梭利博士说:“每种性格缺陷都是由儿童早期经受的某种错误对待造成的。”[9]

    打骂的方式绝不可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只能让他的心理扭曲。一个心理残疾的人,远比一个生理残疾的人更糟糕,而且多一层可怕。2008年奥地利曝出一件让整个国家蒙羞、让全世界震惊的事件。一位叫约瑟夫的父亲,在地下室囚禁他的女儿长达二十四年,并对其实施性迫害,致使其生下七个孩子;并且还虐待自己的母亲,把她关在阁楼上,经常让她忍饥受冻,直至死去。当代社会为什么还存在这样的“超级野人”?媒体挖掘的一些报道应该能说明问题:约瑟夫在童年时,经常遭受来自母亲的暴力和虐待。

    这是个极端的例子,很典型地说明,畸形的家庭教育会给一个人带来怎样的恶果。

    在严厉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会变得自卑,性格内向,缺少人际沟通能力,缺少自我反思和自我管理能力,坏脾气,甚至是堕落等等。也有生理上的反应,如呕吐、腹泻、胃肠疾患以及失眠等。

    童年时代的每一种体验都可以在生命中留下痕迹,教孩子没有“小事”,每件小事都是深刻影响着他成长的大事。每件小事都是最初抓在手心中的那把雪,可能滚成一个硕大的雪球,对未来形成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像一个比喻说的那样,南美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有可能引起北美的一场龙卷风。

    现实生活中当然有一些事例佐证着“不打不成才”的观点。

    2005年看到网上一篇报道,说沈阳一个十三岁女孩,在一个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获得冠军,而这一佳绩居然是她的父亲在三年时间里抽女儿四百个耳光得来的。这仿佛是一个典型的“不打不成才”的例子,它不知会让多少父母相信用耳光可以促进孩子“成才”。

    可是,一个平均两三天就要挨一记耳光的孩子,尤其是个女孩子,她会成长为一个怎样的人呢?耳光打在皮肤上的痕迹很快会消失,但留在心理上的创伤能消退吗?女孩要长大,她将不只是个“弹钢琴的人”,她还会是个有很多种角色的人。作为更多的角色,她将会表现出怎样一种面貌呢?如果说这个个案有代表性,它不代表一种成功教育,只能代表一种畸形价值观下危险的做法。它在用一个单一成就,去赌孩子人格健全与一生的幸福。

    我曾见过一位母亲,她得意扬扬地说:“孩子就得打,我那孩子,只要揍一顿,或臭骂一顿,立刻就听话了。”可以断定,这位母亲只能在孩子还未成年时,在着眼于某一孤立事件时,并且在她毫不关心孩子的幸福感时有这份得意。她的得意不真实,也不会长久。

    我还认识一位女孩子,她很漂亮,学习出色,工作能力强,看起来性格也活泼开朗。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缺点。只是一直以来胃肠功能不好,二十岁上大学时急性胃穿孔,差点要了命,胃被切去三分之一。医学上早已发现,慢性胃肠疾患和人的消极情绪以及压力有关。从她的疾病及偶尔流露的一些性格特点,我估计她儿时的生活一定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有心理创伤。果然,后来有一次我们随便聊起来,她说她妈妈从小打她,打得非常狠。比如有一次她放学后到妈妈单位拿家门钥匙,走时忘了和办公室的阿姨说再见。就这么点事,她妈妈半夜加班回来,一把将她从被子里拎出来,暴打一顿。她说当时自己正睡得香,冷不丁挨打,根本都不知道为什么,而类似的事发生过很多次。

    她可能是为了维护她妈妈的面子,说她一点都不怪妈妈,甚至说正是因为她妈妈那样严格要求,她才有今天。我发现她总是无节制地吃各种零食,尤其是刺激性的食物。胃部切除手术后不久,就不顾医嘱暴饮暴食,又发生胃出血,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吃饭,稍好一些,又开始无节制地吃。我劝她少吃零食,她说她经常心情不好,吃零食能缓解心理压力,所以顾不了那么多——这个坚强的女孩,真是把所有的痛苦都自己扛,零食成了她一直以来的心理祛痛片。我不知她妈妈知道这些事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后,想到女孩的身心健康时,是否还能骄傲得起来?

    很多人信誓旦旦地认为孩子就该打,理由是他自己就是从小被打大的,并且他自己成长得不错。在各种资料中,也不时地会看到有的成功人士讲他如何因为挨了打而一下变得懂事。我不怀疑他们挨打的真实性和成功的真实性,但绝不认为这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有的人确乎在挨一场打之后有很大变化,但变化的内驱力不是挨打本身,而是另外一些积淀已久并较为完备的东西,并且这一场打骂之所以能奏效,能让一个人警醒,也正可贵在这“偶然一次”上,如果是经常性的,还有用吗?

    以前看过一条消息,一个孩子从出生后一直不会说话,但耳朵好使,有一天孩子不小心掉枯井里,一下喊出了“救命”,从此就会说话了——因缘际会的巧合也需要在一些条件下实现。如果说打骂可以让一个人成才,如同说把人推井里就可以治聋哑——这是不成立的,是乱归因。

    暴力教育能让孩子变得顺从,不能让孩子变得聪明和懂事;能让他们变得听话,不能让他们变得自觉和上进——暴力教育能得到一些暂时的、表面的效果,但它是以儿童整体的堕落和消沉为代价的。通过打骂来促成孩子学业进步,结果只能让孩子对学业感到厌恶;用打骂来让孩子听话,孩子只会变得更加逆反固执;用打骂让孩子做个好人,孩子只会在责难下心理扭曲变态。

    人们在挖掘一个人的成功或失败时,习惯从宏大的视角和背景着手。事实上,在同一种文化形态和公共教育理念下长大的孩子,他们之所以成年后在道德、人格及能力上有巨大的差异,在于他们最重要的生活场所——家庭,生命中的第一启蒙者——家长教养态度的不同。

    把一个人的美德归功于他个人的用心和社会的培养没错,但不要忘了给从小抚养他的那个人挂上一枚奖章。

    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些恶棍,尤其是一些刑事罪犯,他的家长没有理由得到同情。尽管他们的家长主观上没有把孩子引上邪路的恶意——哪怕是坏蛋也希望他的孩子是个好人;但他们粗暴的教养方式扭曲了孩子的心灵,他们自身的言行教会了孩子如何恶劣地对待他人。

    如果把某些人的犯罪仅仅归结到社会、时代或具体到学校那里,这是板子打在空气中,不能够切实地找到问题的根源,不能触动家长们反思自己的行为。从人格成长的承接性和延续性来说,每个罪犯的家长都应该向他的孩子忏悔,向社会和人类忏悔。

    不要因为孩子听话才爱他,不要因为他取得了某个成绩才欣赏他,更不要因为他不遂我们的心就去打骂他。父母之爱应该是无条件的,对孩子的尊重也应该是无条件的。

    我们可以从书中以及我们周围的人群中看到,优秀孩子的家长,他们一般都很民主,遇到事情总是能心平气和地和孩子探讨解决,非常讲究方式方法——最基本的态度是尊重孩子、欣赏孩子。即使孩子犯了错也只是就事论事,决不牵扯其他,当然更不可能打骂。结果就是,他们的孩子似乎分外懂事,根本就不需要他们操心费力。

    前苏联杰出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家庭生活制度一开始就得到合理发展,处罚就不再需要了。在良好的家庭里,永远不会有处罚的情形,这就是最正确的家庭教育的道路。”[10]

    一些欧美国家从法律上严格禁止打孩子。我国打孩子现象之所以现在还比较普遍,首先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再一个是缺少法律制约。

    目前我国有一些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法规,但都是一些粗线条的概念,不具有现实约束力。打孩子从来被认为是家事,无须他人干涉;只要不把孩子打残打死,就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解决。全社会普遍漠视未成年人的精神损伤,很少有人认为父母打骂孩子就是虐待儿童。在“打是亲,骂是爱”的面具后,只有儿童能感受到那是狰狞,是恐怖。

    家长的素质事关未来公民的素质,国家应大力开展家长教育,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同时应该尽快立法,严禁打骂孩子,剥夺不合格家长的监护权。比如取消那些把孩子逼得一次次离家出走的家长的监护权,而不是一次次地把孩子抓住教育一顿,再送回家中。

    不是穿了西服就能变成绅士,不是生了孩子就会做父母。做父母需要学习,需要学会如何爱。学会爱是个很大的命题,需要慢慢去学,最简单的第一步就是不再打骂孩子,不做穿西装的野人。

    注释:

    [1](美)本杰明·斯巴克,《新育儿百科全书》,翟宏彪等译,中国建设出版社,1989年第1版,37页。

    [2]池莉,《来吧孩子》,作家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55页。

    [3]傅佩荣,《用什么灌溉心灵》,国际文化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3页。

    [4](美)费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三联书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310页。

    [5](美)费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三联书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270页。

    [6](美)费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三联书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32页。

    [7](法)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80页。

    [8](苏)苏霍姆林斯基,《公民的诞生》,黄之瑞、张佩珍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338页。

    [9](意)蒙台梭利,《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任代文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522页。

    [10](苏)马卡连柯,《马卡连柯教育文集》,吴式颖等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1月第2版,507页。